【招标结果】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4处场地公开招租的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 发布日期:2026-05-20

【招标结果】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4处场地公开招租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昌江黎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4处场地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
产业服务中心4处场地公开招租的公告
经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称“产业服务中心”)4处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概况
产业服务中心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左侧,毗邻昌江县政府、凯利柏尔酒店、松之光酒店、海南银行、木棉公园等,县城区域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商业、医疗、休闲等生活配套完备,交通便利,项目升值潜力大。
本次招租资产为产业服务中心大楼南侧平台146.37m²(含通道),北侧平台154.80m²,负1层原车通道158.47m²,主楼楼顶屋面1000m²。其中北侧平台与负1层原车通道需整体租赁。
二、招租宣传
本项目租赁实行公开招租,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租公告,公告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同时发布在海南省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以下简称“农交中心”)进行竞拍。
三、场地使用要求
(一)大楼南侧平台,北侧平台(与负1层原车通道需整体租赁,负1层不计物业费用),优先作为零售商铺、办公配套业务和仓储使用,主楼楼顶屋面优先作为光伏项目使用。4处场地如有其他用途须经公司研判确认后方可租赁。为严格保障周边环境卫生,经营过程必须满足无噪音、无刺激气味排放等要求,仅可从事安静、清洁、无污染的便民类经营。
(二)踏勘与认可:意向承租方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前往现场完成全面踏勘,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容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全面核实场地的权属登记情况、土地及房屋性质、规划用途限制、现状条件、经营审批要求、建设报建限制等全部事项。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本次竞价的,即视为已全面了解、实地核验、完全认可并接受场地的全部现状及所有限制条件,自愿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得在竞租成功后或租赁期内,以不了解场地情况、场地不符合预期等为由,主张撤销竞价、撤销合同、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三)承租方需要自行对场地设备、设施进行投入,北侧平台及负1层原车通道需自行建设铺面,外立面与大楼整体外观协调一致,不得影响大楼主体结构。乙方所建或搭建的构筑物,若违反市容市貌管理及规划等相关规定被责令强制拆除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承租方开展场地改造、建设、装修、搭建等行为前,须自行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完成全部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审批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建设、搭建、改造行为;承租方所建或搭建的构筑物、实施的改造工程,若违反规划、市容市貌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等相关规定,被行政机关责令整改、停工或强制拆除的,全部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政府行为免责: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划调整、行政管控、审批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场地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租赁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的,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其他权利主张。
四、租金底价及免租期
(一)按“月”为单位定价,即“元/m²/月”(含税价)。租金底价以《租金价值咨询报告》(海南瑞寰房估报字[2026]第01001号)为准。具体如下:
南侧平台:3.9元/m²/月;
北侧平台:3.9元/m²/月;
负1层原车通道:3.8元/m²/月;
主楼楼顶屋面:1.9元/m²/月。
(二)我公司给予承租方2个月的场地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期免收租金。
另:物业费标准为4.10元/m²/月。免租期内不计收租金,但承租方需承担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负1层原车通道不计物业费用)。
五、租期及租金递增方式
(一)租赁期限为3年。
(二)租金自第2年起,每年度的租金标准在上一年度的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1%。
六、租赁押金及租金支付
(一)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交纳竞得场地的租赁押金,押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免租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其他支付时间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支付。
七、竞租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符合农交中心要求的竞租保证金可以参与任一场地的竞租(保证金须在开标前1天内到达我司指定账户),竞租多层的,须交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
(二)意向承租方通过农交中心平台进行竞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以报价不低于底价为前提,同一竞租范围中,年租金总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竞价阶梯为100元。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的,按照不低于招租底价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则转为合同租赁押金,退还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若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不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违约弃标,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现弃标,我公司可将下一最高报价者替补成为中标候选人,告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重新招标。
(四)竞租环节完成后,若竞租不成,招租方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竞租人,若替补成为中标候选人,则继续履行公示流程,如已退还保证金的需补缴,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租赁押金、租金等费用。
八、对承租方资格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承租方若对场地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我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须经我公司、承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
(三)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本方案及后续签订的《租赁合同》全部约定,合规使用场地,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的全部经营风险、安全责任与法律责任。
九、其他
(一)招租公告发布后,我公司将向已登记意向承租方发送招租信息,并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我公司认可的媒体资源发布竞租信息。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十、竞租报名时间、地址
本次报名时间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准,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9号,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8289922358
附件:1.租赁合同(范本)附件1:租赁合同(范本)
2.租金价值咨询报告附件2:租金价值咨询报告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海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