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安初级中学校园环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澄迈县 发布日期: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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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澄迈县 采购单位 澄迈县长安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安初级中学校园环境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长安初级中学校园环境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邮箱 HDHN0210@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7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HN-2026-003 项目名称:长安初级中学校园环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 元 最高限价:***.43 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工期: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 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 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2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 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 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②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③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7 月 09 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邮箱 HDHN0210@163.com 方式:线上获取【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 PDF 方式发送至邮箱: HDHN0210@163.com,需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 少于 10 日)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 3 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 3 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2.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长安初级中学 地 址:澄迈县金江镇长安墟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振德花园 3 栋 602 联系方式:***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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