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槎街道海口智能科技园结算审核服务投标邀请函
【招标公告】张槎街道海口智能科技园结算审核服务投标邀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集体经济组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智能科技园结算审核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WX20260512CG
项目名称:海口智能科技园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交付咨询人完整的竣工结算送审材料之日开始,至提供结算初审报告书止,共30天(不含对数时间),对数完成后,7天内提供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本服务项目的资质条件及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资源等材料或图片描述复印件),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公告发布
3.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7 月 6 日(北京时间)。
3.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电子邮箱:290146777@qq.com 联系人:***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3.3报名时间:2026年 7 月 7 日9时00分起至2026年 7 月 13 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可到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7 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 7 月 27 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及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告栏进行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三)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项目,使用非财政资金。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展采购活动,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得本项目的相关采购信息。
(四)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6年 7 月 6 日
附件
项目编号:FSWX20260512CG
项目名称:海口智能科技园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 海口智能科技园结算审核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交付咨询人完整的竣工结算送审材料之日开始,至提供结算初审报告书止,共30天(不含对数时间),对数完成后,7天内提供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本服务项目的资质条件及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资源等材料或图片描述复印件),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公告发布
3.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7 月 6 日(北京时间)。
3.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电子邮箱:290146777@qq.com 联系人:***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3.3报名时间:2026年 7 月 7 日9时00分起至2026年 7 月 13 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可到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7 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 7 月 27 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及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告栏进行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三)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项目,使用非财政资金。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展采购活动,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得本项目的相关采购信息。
(四)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6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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