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机器管招投标)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东方市 发布日期:2026-08-30

【招标公告】(机器管招投标)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东方市 采购单位 东方经济开发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东审政投(2026)1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经济开发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招标人为东方经济开发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5941.74万元,项目采用(非)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 项目建设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拟建道路面积10020.28平方米,总长度约1417.98米。其中:宅间主要道路红线宽度8米,长度877.55米;宅间次要道路红线宽度5.5米,长度543.44米;拟建道路周边景观面积:6835.03平方米(含路边停车位60个);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建道路面积10020.28平方米,总长度约1417.98米。其中:宅间主要道路红线宽度8米,长度877.55米;宅间次要道路红线宽度5.5米,长度543.44米;拟建道路周边景观面积:6835.03平方米(含路边停车位60个);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等。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元): 16338048.2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09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年04月27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天)要求为 210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7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年08月29日22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0日08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08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3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C区-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9月20日08时30分 ,地点为: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12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 东方市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支付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形式。 8.3 履约担保期限:按计划竣工日期顺延三个月。如履约保函期限届至但工程尚未竣工,承包人须在该保函期限届满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无条件办理保函期限的延长手续。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0.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xzzq/moreinfo.html 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方经济开发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海榆西线校园路一号 联系人(全称):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3层1301房 项目负责人: *** 电 话: *** 监督部门名称: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898-2552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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