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采快讯|科技城这4个项目正在询价中→
【招标公告】招采快讯|科技城这4个项目正在询价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立法修订建议咨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采快讯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电子采购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提高采购效率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电子采购平台
于2020年8月上线运行
为助力园区企业高效承接
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项目
更好推动有关项目供采双方务实、高效合作
“崖州湾园区服务中心”公众号
开设『招采快讯』专栏
将定期筛选部分科技城需求项目
推送最新需求信息
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指南
平台网址(点击【阅读原文】可直达):https://epp.yazhou-bay.com/
点击下载👉电子采购平台用户使用说明书.docx
咨询方式
平台业务(平台注册、项目发布等问题)咨询:0898-8884604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平台技术(系统问题)咨询:1560765350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期推送以下4个项目
1.立法修订咨询法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JYFW-GKXJ-ZX0332
项目名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立法修订建议咨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最低报价:18万元
最高报价:27万元
选取标准:综合择优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29日9:00
咨询电话:***
项目采购需求书
上下滑动阅览
一、项目概况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促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下称“科技城”)在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持续深入,《条例》出现了部分内容与科技城管理效能提升需求不适配以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等问题,对《条例》进行修订较为必要和迫切。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三亚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解决现行《条例》部分规定与当前实践需要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制度供给助力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立法修订建议咨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双方同意,乙方(服务供应商)根据甲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依据国家、海南省、三亚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技城产业发展现状,调研了解、梳理分析科技城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管理、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的政策需求和存在阻碍,并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修订建议及相关成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开展《条例》立法修订调研工作。
(一)梳理基础资料。系统梳理科技城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层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海南省、三亚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内其他先进城市、法定机构或具有类似行政职能的管理机构等相关立法经验及政策动态。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的适用情况及在科技城内施行实效性,初步分析需修订或者需补充完善的条款内容。
(二)制定调研方案。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目标、调研对象、调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时间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果,报甲方审定后实施。
(三)开展实地调研。深入甲方相关部门及科技城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立法专家、社会公众等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和各方立法诉求,确保调研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形成调研报告。深度剖析《条例》立法修订需求,结合甲方职能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研报告,分析需修订完善的《条例》内容。调研报告的呈现形式应满足甲方实际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城发展及法律法规政策现状、现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具体困境及制度性障碍、立法修订的解决路径及具体立法建议等。调研报告的内容应全面反映科技城在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制度创新、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现状及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剖析现行《条例》与当前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系统分析需修订完善的重点板块和关键条款,并提出针对性的立法解决路径和建议。
(五)提交调研底稿。调研底稿应作为调研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相关法规政策汇编、调研清单及各部门/单位反馈意见汇总、专家咨询/论证意见记录、实地调研纪要及相关数据资料等,确保调研过程可追溯、结论可验证。
二、研究形成《条例》立法修订建议书。
(一)乙方应按期完成调研方案各项工作,结合甲方职能范围,充分整合调研情况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时间内形成《条例》立法修订建议书初稿,并于甲方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立法修订建议书终稿。
(二)立法修订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立法背景与目的:阐述《条例》修订的社会经济背景、政策环境和立法修订的目的意义等;(2)立法依据及参考:明确立法权限范围内的上位法依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参考;(3)必要性、可行性与合法性论证:从制度供给缺口、实践需求迫切程度、立法权限匹配、政策环境支撑等角度进行充分论证;(4)修订基本思路:明确修订的指导原则、基本框架和总体方向;(5)主要内容与制度措施:提出拟修订的主要制度设计、核心条款和重要制度创新;(6)立法效果预期评估:对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社会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益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评估。
三、研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及配套文件。
(一)乙方应在充分完善《条例》立法修订建议书的基础上,研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草案条文表述应符合地方立法技术规范,逻辑严密、用语准确、结构合理。条文设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调研报告和立法建议书中识别的核心制度障碍,确保各项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回应科技城发展的现实立法需求。
(二)在草案建议稿的基础上,乙方应同步编制以下配套文件:
(1)《〈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起草说明,内容包括修订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修订内容说明、重点条款解释及征求意见情况等;
(2)《〈条例〉修订立项论证报告》,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条件成熟度、论证范围及依据、主要内容与制度措施、立法效果预期.立项意见与建议等进行全面论证。
上述配套文件应与草案建议稿内容保持一致,论证充分、依据翔实,格式符合公文处理及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配合开展立项申报及其他工作。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将《条例》修订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甲方争取将项目列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二)若《条例》修订列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乙方应在后续各环节中,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论证说明和材料补充,全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做好《条例》立法修订草案的修改工作。
(三)完成甲方安排的与服务相关的其他合理任务和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方基础条件:
供应方应提供服务方案并在服务方案中就下列各项要求做出响应:
1.依法登记注册,年检合格,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律所及其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3.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监管机构列入行业禁入范围;
4. 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且按职业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
(二)组成专项服务团队:
1. 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具有律师执业资质和丰富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业务特长涵盖服务内容所需且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具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
4.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均需为实际服务提供人(且不得少于三人),其中:1名团队负责人具有参与起草和修改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至少2名;成果汇报律师及把关律师必须为合伙人/资深律师;乙方需提供集中驻场服务不少于5天,具体驻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 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专项服务团队成员应参与并负责具体工作,实际服务成员应与参与选聘程序时提交的人员一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管理局更换理由且应确保该等更换不会导致专项服务团队人员不符合前述要求;
7. 供应方应在服务方案中列述服务团队及人员相关简历、过往经验及相关法律服务合同证明复印件。
四、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若到期后仍有未尽事宜,相应顺延。
计划工作开始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工作完成时间:36个月 (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先行标准、规范、规程。《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后,按省人大常委会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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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区安全风险评估、
环境影响评估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JYFW-GKXJ-QT0637
项目名称:三角梅科博园项目采购景区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服务事项
最低报价:0万元
最高报价:7.45万元
选取标准:最低价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28日09:20
咨询电话:13700420030
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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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三角梅种质资源保存与应用基地,锚定构建三角梅“种质保护-科研育种-文旅应用-产业转化”全链条发展体系,是崖州湾科技城“科研+文旅+科普”复合型城市地标。总占地面积12601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博览中心、公共驿站、迎宾塔、室内外园林景观及其他配套工程,现存有600种三角梅种质资源。
二、需求内容
本次具体需求内容为:
(一)环境评估:通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三角梅科博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其引起事故的诱因、风险点位置,分析园区设备设施运行、科博园及周边环境、作业活动及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等能否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对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从源头管控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提高三角梅科博园本质安全水平。
具体工作如下:1.前期资料准备 2.项目现场调研 3.环境有害因素辨识 4.评估单元划分和评估方法选择 5.定性评估 6.定量评估 7.环境影响对策及建议 8.评估结论
(二)安评服务:风险评估所涉及的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生产运营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本次风险评估主要针对的是科博园生产运营中的安全生产现状,不包括该产业内因特殊情况举办某些活动而存在的意外情况及非科博园园范围内的风险,当生产工艺、生产运营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应当重新进行风险辨识和分析。 1.前期资料准备 2.项目现场调研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评估单元划分和评估方法选择 5.定性评估 6.定量评估 7.安全对策及建议 8.评估结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除事务所外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等);
3、除律师事务所外其他会计事务所等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4、信用良好;
5、最低承揽资质要求:实现本次需求的最低承揽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应覆盖本项目涉及的环境空气、噪声、水质等实际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完成旅游景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人员要求
实现本次需求的最低人员要求: 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团队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估服务须由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承担。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完成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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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家评审服务采购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JYFW-GKXJ-ZX0330
项目名称:审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专家评审服务采购事项
最低报价:28.4万元
最高报价:35.5万元
选取标准:综合择优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30日17:14:46
咨询电话:19139981229
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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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三亚崖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专家评审服务采购事项,公司作为科技城“先投后股”专项资金管理主体,计划批量采购第三方专家评审服务,完成10场项目技术评审会和10次投决会专家支持工作。
二、需求内容
依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试行)》及相关配套规则,我司拟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评审,特需采购第三方机构协助我司完成10场项目技术评审会和10次投决会专家支持工作,特此申请批量采购专家评审服务。
服务单位需构建专家库,完成10场项目技术评审会服务和10次投决会专家支持工作。其中,专家库构建方面,围绕南繁、深海、生命科学等主导产业领域构建专家库不低于50人;技术评审会方面,预计平均每场评审会需评审3-5个项目,每场需邀请5位经我方确认符合要求的专家,并完成专家评审报告;投决会专家支持方面,每场投决会需协助邀请2位经我方确认的外部评委专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除事务所外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等);
3、除律师事务所外其他会计事务所等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4、信用良好;
四、人员要求
实现本次需求的最低人员要求:1. 服务单位应围绕南繁、深海、生命科学等科技城主导产业方向构建评审专家库,库内专家数量不低于 50 人,每场评审会前由我方在库内确认选用;
2. 评审专家须同时满足下列最低门槛条件:
·学历/职称:具有相关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类专家要求具有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独立性:与本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团队及主要关联方无直接利害关系,每场评审前须签署《独立性与利益冲突声明书》;
·每场技术评审会邀请 5 位经我方书面确认的评审专家;每场投决会协助邀请 2 位经我方书面确认的外部评委专家;评审组人员构成应覆盖不同单位、不同地域,避免单一来源;
·服务单位应建立专家入库审查、动态更新与退出机制,并提供专家库清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行业领域、联系方式)供我方备案。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技术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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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具采购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HW-GKXJ-JYHW0180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公寓项目运营家具采购
最低报价:0万元
最高报价:45万元
选取标准:最低价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28日18:00
咨询电话:0898-88705870
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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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目前在营的12个公寓项目,因运营周期较长,室内配套家具(含椅子、床头柜、沙发垫、床垫、沙发、茶几、餐桌椅等),受高频使用自然老化及部分人为操作等因素影响,多项目家具产品出现不同程度的结构松动、面料磨损、海绵場陷、五金件损坏等问题,且部分老旧家具存在配件停产、维修成本过高的情况,已不具备维修经济价值及技术可行性,继续使用难以确保居住安全与舒适性。为此,本次采购拟以年度供货协议形式建立长期稳定供应机制,后续由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三亚禾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结合实际需求签署三方协议、供货方根据订单需求分批供货,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定期结算。
二、需求内容
(一)设备数量及基础规格
本次采购涉及椅子、床头柜、沙发、床垫等共10类家具,具体数量及基础要求为:
(1)橡木实木椅150个
(2)实木床头柜50个
(3)布艺海绵沙发垫30套
(4)弹簧+棕榈复合床垫40张)
(5)三人位布艺沙发20套
(6)长方形茶几/圆几32张
(7)长方形餐桌+配套4把餐椅32套
(8)1.2米实木衣帽架44套
(9)1.4米实木衣帽架10套
(10)全棕床垫40张
所有家具的具体规格参数均以附件《预算需求清单》为准
(二)服务要求
1.送货与安装:供应商需负责所有家具的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组装)服务,确保家具安装牢固、功能正常,并承担安装所需辅料及配件费用。
2.现场管理与安全作业:供应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公寓运营方的现场管理,严格遭守施工现场安全作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及搬运安全,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货要求
1.各类型家具根据采购方项目需求实行分批供货,采购方提前根据自身需求向供货方下达订单,供货方需根据采购约定的送货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
2.每一批次内同类型家具的品牌、型号、材质及色号必须完全一致;不同批次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规格、材质及色号,确保各批次产品外观与品质的统一性,各类家具示例风格图详见附件,实际供货前,供货方需与采购方进行确认,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际供货,附件示例图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样式以采购方最终确认为准。
3.每批次家具到货后,双方共同开箱验收,核对型号、数量、外观、材质及随附文件(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安装说明书、保修卡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4.供应商负责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公寓项目现场,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外包装须完好、防潮、防震、防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除事务所外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等);
3、除律师事务所外其他会计事务所等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4、信用良好;
四、工期要求
总工期:一年;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29日
五、质保期要求
质保及售后要求
1.所有家具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木质结构须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发生开裂、变形等质量问题。
2.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如结构松动、面料破损、海绵塌陷、五金件损坏等),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重新计算;同一产品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予以整件更换。
3.一般性损坏(如五金件松动、小面积面料磨损等)须在4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影响正常使用或涉及安全性能的重大问题(如框架断裂、床垫弹簧刺出等)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场处理,7日内完成修复或更换;若无法按时修复,须提供备用家具供采购方使用。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1.所有家具须为全新未使用品,整体及核心部件(框架、板材、弹簧、海绵、面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及质量标准,其中板材甲醛释放量须符合附件采购预算需求清单规定的释放量。
2.家具外观应完好无损,无划痕、磕碰、开裂、起皮、色差、锈蚀等瑕疵,木质构件的榫卯或连接部位应紧密牢固,面料及海绵应饱满平整、无脱线或破损。
3.每批次家具到货后,供应商须提供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环保检测报告(含甲醛释放量检测数据)、装箱清单等随附文件,并确保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4.安装(组装)完成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附件《预算需求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为准,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完整性、结构稳固性(摇晃测试、承重测试)、五金件开合顺畅度、尺寸及色号复核、海绵回弹性及面料耐磨性检查、环保气味检查.
5.单件家具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7日内更换合格产品并重新安装;同一批次家具验收不合格率超过5%的,采购方有权将该批次全部退货,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运输、装卸及工期延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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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电子采购平台实际信息为准。
来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电子采购平台
整理/编辑:林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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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业务(平台注册、项目发布等问题)咨询:0898-8884604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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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报价: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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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29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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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促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下称“科技城”)在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持续深入,《条例》出现了部分内容与科技城管理效能提升需求不适配以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等问题,对《条例》进行修订较为必要和迫切。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三亚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解决现行《条例》部分规定与当前实践需要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制度供给助力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立法修订建议咨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双方同意,乙方(服务供应商)根据甲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依据国家、海南省、三亚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技城产业发展现状,调研了解、梳理分析科技城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管理、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的政策需求和存在阻碍,并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修订建议及相关成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开展《条例》立法修订调研工作。
(一)梳理基础资料。系统梳理科技城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层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海南省、三亚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内其他先进城市、法定机构或具有类似行政职能的管理机构等相关立法经验及政策动态。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的适用情况及在科技城内施行实效性,初步分析需修订或者需补充完善的条款内容。
(二)制定调研方案。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目标、调研对象、调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时间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果,报甲方审定后实施。
(三)开展实地调研。深入甲方相关部门及科技城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立法专家、社会公众等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和各方立法诉求,确保调研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形成调研报告。深度剖析《条例》立法修订需求,结合甲方职能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研报告,分析需修订完善的《条例》内容。调研报告的呈现形式应满足甲方实际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城发展及法律法规政策现状、现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具体困境及制度性障碍、立法修订的解决路径及具体立法建议等。调研报告的内容应全面反映科技城在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制度创新、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现状及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剖析现行《条例》与当前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系统分析需修订完善的重点板块和关键条款,并提出针对性的立法解决路径和建议。
(五)提交调研底稿。调研底稿应作为调研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相关法规政策汇编、调研清单及各部门/单位反馈意见汇总、专家咨询/论证意见记录、实地调研纪要及相关数据资料等,确保调研过程可追溯、结论可验证。
二、研究形成《条例》立法修订建议书。
(一)乙方应按期完成调研方案各项工作,结合甲方职能范围,充分整合调研情况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时间内形成《条例》立法修订建议书初稿,并于甲方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立法修订建议书终稿。
(二)立法修订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立法背景与目的:阐述《条例》修订的社会经济背景、政策环境和立法修订的目的意义等;(2)立法依据及参考:明确立法权限范围内的上位法依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参考;(3)必要性、可行性与合法性论证:从制度供给缺口、实践需求迫切程度、立法权限匹配、政策环境支撑等角度进行充分论证;(4)修订基本思路:明确修订的指导原则、基本框架和总体方向;(5)主要内容与制度措施:提出拟修订的主要制度设计、核心条款和重要制度创新;(6)立法效果预期评估:对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社会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益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评估。
三、研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及配套文件。
(一)乙方应在充分完善《条例》立法修订建议书的基础上,研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草案条文表述应符合地方立法技术规范,逻辑严密、用语准确、结构合理。条文设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调研报告和立法建议书中识别的核心制度障碍,确保各项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回应科技城发展的现实立法需求。
(二)在草案建议稿的基础上,乙方应同步编制以下配套文件:
(1)《〈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起草说明,内容包括修订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修订内容说明、重点条款解释及征求意见情况等;
(2)《〈条例〉修订立项论证报告》,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条件成熟度、论证范围及依据、主要内容与制度措施、立法效果预期.立项意见与建议等进行全面论证。
上述配套文件应与草案建议稿内容保持一致,论证充分、依据翔实,格式符合公文处理及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配合开展立项申报及其他工作。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将《条例》修订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甲方争取将项目列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二)若《条例》修订列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乙方应在后续各环节中,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论证说明和材料补充,全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做好《条例》立法修订草案的修改工作。
(三)完成甲方安排的与服务相关的其他合理任务和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方基础条件:
供应方应提供服务方案并在服务方案中就下列各项要求做出响应:
1.依法登记注册,年检合格,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律所及其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3.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监管机构列入行业禁入范围;
4. 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且按职业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
(二)组成专项服务团队:
1. 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具有律师执业资质和丰富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业务特长涵盖服务内容所需且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具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
4.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均需为实际服务提供人(且不得少于三人),其中:1名团队负责人具有参与起草和修改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至少2名;成果汇报律师及把关律师必须为合伙人/资深律师;乙方需提供集中驻场服务不少于5天,具体驻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 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专项服务团队成员应参与并负责具体工作,实际服务成员应与参与选聘程序时提交的人员一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管理局更换理由且应确保该等更换不会导致专项服务团队人员不符合前述要求;
7. 供应方应在服务方案中列述服务团队及人员相关简历、过往经验及相关法律服务合同证明复印件。
四、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若到期后仍有未尽事宜,相应顺延。
计划工作开始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工作完成时间:36个月 (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先行标准、规范、规程。《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后,按省人大常委会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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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区安全风险评估、
环境影响评估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JYFW-GKXJ-QT0637
项目名称:三角梅科博园项目采购景区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服务事项
最低报价:0万元
最高报价:7.45万元
选取标准:最低价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28日09:20
咨询电话:137004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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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三角梅种质资源保存与应用基地,锚定构建三角梅“种质保护-科研育种-文旅应用-产业转化”全链条发展体系,是崖州湾科技城“科研+文旅+科普”复合型城市地标。总占地面积12601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博览中心、公共驿站、迎宾塔、室内外园林景观及其他配套工程,现存有600种三角梅种质资源。
二、需求内容
本次具体需求内容为:
(一)环境评估:通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三角梅科博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其引起事故的诱因、风险点位置,分析园区设备设施运行、科博园及周边环境、作业活动及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等能否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对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从源头管控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提高三角梅科博园本质安全水平。
具体工作如下:1.前期资料准备 2.项目现场调研 3.环境有害因素辨识 4.评估单元划分和评估方法选择 5.定性评估 6.定量评估 7.环境影响对策及建议 8.评估结论
(二)安评服务:风险评估所涉及的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生产运营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本次风险评估主要针对的是科博园生产运营中的安全生产现状,不包括该产业内因特殊情况举办某些活动而存在的意外情况及非科博园园范围内的风险,当生产工艺、生产运营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应当重新进行风险辨识和分析。 1.前期资料准备 2.项目现场调研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评估单元划分和评估方法选择 5.定性评估 6.定量评估 7.安全对策及建议 8.评估结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除事务所外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等);
3、除律师事务所外其他会计事务所等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4、信用良好;
5、最低承揽资质要求:实现本次需求的最低承揽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应覆盖本项目涉及的环境空气、噪声、水质等实际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完成旅游景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人员要求
实现本次需求的最低人员要求: 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团队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估服务须由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承担。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完成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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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家评审服务采购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JYFW-GKXJ-ZX0330
项目名称:审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专家评审服务采购事项
最低报价:28.4万元
最高报价:35.5万元
选取标准:综合择优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30日17:14:46
咨询电话:19139981229
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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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三亚崖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专家评审服务采购事项,公司作为科技城“先投后股”专项资金管理主体,计划批量采购第三方专家评审服务,完成10场项目技术评审会和10次投决会专家支持工作。
二、需求内容
依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试行)》及相关配套规则,我司拟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评审,特需采购第三方机构协助我司完成10场项目技术评审会和10次投决会专家支持工作,特此申请批量采购专家评审服务。
服务单位需构建专家库,完成10场项目技术评审会服务和10次投决会专家支持工作。其中,专家库构建方面,围绕南繁、深海、生命科学等主导产业领域构建专家库不低于50人;技术评审会方面,预计平均每场评审会需评审3-5个项目,每场需邀请5位经我方确认符合要求的专家,并完成专家评审报告;投决会专家支持方面,每场投决会需协助邀请2位经我方确认的外部评委专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除事务所外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等);
3、除律师事务所外其他会计事务所等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4、信用良好;
四、人员要求
实现本次需求的最低人员要求:1. 服务单位应围绕南繁、深海、生命科学等科技城主导产业方向构建评审专家库,库内专家数量不低于 50 人,每场评审会前由我方在库内确认选用;
2. 评审专家须同时满足下列最低门槛条件:
·学历/职称:具有相关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类专家要求具有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独立性:与本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团队及主要关联方无直接利害关系,每场评审前须签署《独立性与利益冲突声明书》;
·每场技术评审会邀请 5 位经我方书面确认的评审专家;每场投决会协助邀请 2 位经我方书面确认的外部评委专家;评审组人员构成应覆盖不同单位、不同地域,避免单一来源;
·服务单位应建立专家入库审查、动态更新与退出机制,并提供专家库清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行业领域、联系方式)供我方备案。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技术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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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具采购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CG-2026-HW-GKXJ-JYHW0180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公寓项目运营家具采购
最低报价:0万元
最高报价:45万元
选取标准:最低价法
项目业主: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9月28日18:00
咨询电话:0898-88705870
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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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目前在营的12个公寓项目,因运营周期较长,室内配套家具(含椅子、床头柜、沙发垫、床垫、沙发、茶几、餐桌椅等),受高频使用自然老化及部分人为操作等因素影响,多项目家具产品出现不同程度的结构松动、面料磨损、海绵場陷、五金件损坏等问题,且部分老旧家具存在配件停产、维修成本过高的情况,已不具备维修经济价值及技术可行性,继续使用难以确保居住安全与舒适性。为此,本次采购拟以年度供货协议形式建立长期稳定供应机制,后续由三亚崖州湾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三亚禾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结合实际需求签署三方协议、供货方根据订单需求分批供货,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定期结算。
二、需求内容
(一)设备数量及基础规格
本次采购涉及椅子、床头柜、沙发、床垫等共10类家具,具体数量及基础要求为:
(1)橡木实木椅150个
(2)实木床头柜50个
(3)布艺海绵沙发垫30套
(4)弹簧+棕榈复合床垫40张)
(5)三人位布艺沙发20套
(6)长方形茶几/圆几32张
(7)长方形餐桌+配套4把餐椅32套
(8)1.2米实木衣帽架44套
(9)1.4米实木衣帽架10套
(10)全棕床垫40张
所有家具的具体规格参数均以附件《预算需求清单》为准
(二)服务要求
1.送货与安装:供应商需负责所有家具的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组装)服务,确保家具安装牢固、功能正常,并承担安装所需辅料及配件费用。
2.现场管理与安全作业:供应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公寓运营方的现场管理,严格遭守施工现场安全作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及搬运安全,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货要求
1.各类型家具根据采购方项目需求实行分批供货,采购方提前根据自身需求向供货方下达订单,供货方需根据采购约定的送货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
2.每一批次内同类型家具的品牌、型号、材质及色号必须完全一致;不同批次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规格、材质及色号,确保各批次产品外观与品质的统一性,各类家具示例风格图详见附件,实际供货前,供货方需与采购方进行确认,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际供货,附件示例图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样式以采购方最终确认为准。
3.每批次家具到货后,双方共同开箱验收,核对型号、数量、外观、材质及随附文件(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安装说明书、保修卡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4.供应商负责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公寓项目现场,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外包装须完好、防潮、防震、防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除事务所外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2、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等);
3、除律师事务所外其他会计事务所等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可授权委托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仅允许授权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4、信用良好;
四、工期要求
总工期:一年;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29日
五、质保期要求
质保及售后要求
1.所有家具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木质结构须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发生开裂、变形等质量问题。
2.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如结构松动、面料破损、海绵塌陷、五金件损坏等),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重新计算;同一产品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予以整件更换。
3.一般性损坏(如五金件松动、小面积面料磨损等)须在4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影响正常使用或涉及安全性能的重大问题(如框架断裂、床垫弹簧刺出等)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场处理,7日内完成修复或更换;若无法按时修复,须提供备用家具供采购方使用。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1.所有家具须为全新未使用品,整体及核心部件(框架、板材、弹簧、海绵、面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及质量标准,其中板材甲醛释放量须符合附件采购预算需求清单规定的释放量。
2.家具外观应完好无损,无划痕、磕碰、开裂、起皮、色差、锈蚀等瑕疵,木质构件的榫卯或连接部位应紧密牢固,面料及海绵应饱满平整、无脱线或破损。
3.每批次家具到货后,供应商须提供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环保检测报告(含甲醛释放量检测数据)、装箱清单等随附文件,并确保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4.安装(组装)完成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附件《预算需求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为准,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完整性、结构稳固性(摇晃测试、承重测试)、五金件开合顺畅度、尺寸及色号复核、海绵回弹性及面料耐磨性检查、环保气味检查.
5.单件家具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7日内更换合格产品并重新安装;同一批次家具验收不合格率超过5%的,采购方有权将该批次全部退货,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运输、装卸及工期延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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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电子采购平台
整理/编辑:林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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