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三亚市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由供应商填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MC-2026-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完善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增加招标文件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2.完善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相关描述。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评审方法-技术评审-活动整体方案:活动整体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主题创意、②议程规划、③活动流程设计、④亮点环节、⑤现场氛围营造等内容。 (1)方案涵盖上述5项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0分;(2)上述5项内容缺少一项扣6分;每项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现更正为“第四章 评审方法-技术评审-活动整体方案:活动整体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主题创意、②议程规划、③活动流程设计、④亮点环节、⑤餐食质量及安全保障、⑥现场氛围营造等内容。 (1)方案涵盖上述6项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6分;(2)上述6项内容缺少一项扣6分;每项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中医院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莺
电话:***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7日
相关附件:
“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HNMC-2026-06320261001003)-文件集.zip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HNMC-2026-063
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采购包:1(“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期:
年⽉⽇
-第1⻚-
供应商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一、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知悉供应商串通行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技术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3.请在“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全称(公章):
海南省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由供应商填写)
项目名称:(由供应商填写)
采购包:(由供应商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供应商填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由供应商填写)
供应商地址:(由供应商填写)
日期:(由供应商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单位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宣告:(供应商全称)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合法地代表我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响应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采购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
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合同内容
1、采购内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磋商文件;
③乙方的响应文件;
④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3、服务期限: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税率为【】%),上诉合同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与步骤:
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本合同当期约定应支付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照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未能依约开具发票和活动执行情况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追究甲方的相应责任。
甲方开票信息
甲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完成项目,在本项目进行中甲方有监督指导权、知情权和建议权及审核乙方项目交付完成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2、甲乙双方应签订信息保密合同并无条件遵守,做到数据准确、安全、信息不外泄。
3、乙方在各项活动过程中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因未做好安全保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毁损等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该系列活动各事项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和执行,并在运作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事项组织活动,如有变动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和批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6、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施成果。
7、乙方要严格按照活动协议中的预算管理使用好活动经费,费用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甲方的采购需求和乙方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
四、违约责任
1、一方因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乙两方违反协议约定的,违约方亦应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违约金。
2、乙方未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和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承担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甲方认为乙方在活动中有需要改进的问题经甲方给予合理改正期限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3、如甲方考核评估合格且乙方已提供发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协议费用的,除应当承担向乙方足额支付协议费用以外,还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未付金额0.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未付金额的10%),若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追究甲方的相应责任。
五、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因履行本合同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保函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在提供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已支付的款项按实际履行情况结算。
七、知识产权、保密条款
1.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材料及资料等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此引发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甲方损失)。
2.双方对于本协议全部内容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一切内容均应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人,但法律规定或国家机构另有要求须披露者,不在此限。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在合同存续期、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均有效,直到披露方公开。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留存三份,乙方留存二份,送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
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自由格式)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亚市阳光招采
竞争性磋商⽂件⽂
(服务类)
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项⽬编号:HNMC-2026-063,⽬
采购⼈:⼈三亚市中医院
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管理有限公司
-第1⻚-
政府采购电⼦采购活动须知,⼦
电⼦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适⽤本项⽬电⼦采购活动。
⼀、电⼦响应⽂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
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系统操作。
1、数字证书(CA)及电⼦签章
1.1供应商应当使⽤纳⼊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系统操作。使
⽤证书及签章登录平台进⾏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资料,均属于供
应商真实意思表⽰,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为和电⼦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1.2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和电⼦签章⽇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签章能够正常使⽤;供应
商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授权操作。
1.3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对使⽤电脑的⽹络环境、驱动安装、客⼾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检测,保证可以
正常使⽤。
1.4供应商需确保在开启时证书或电⼦签章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证书或电⼦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供应商数字证书或
电⼦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响应⽂件,否则将造成电⼦响应⽂件⽆法进⾏解密。
2响应⽂件制作、密封
2.1供应商应使⽤平台提供的投标客⼾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响应⽂件,成功加密后将⽣成指定格式的电⼦响应⽂件
和电⼦备⽤响应⽂件。所有响应⽂件不能进⾏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
2.3供应商完成响应⽂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件进⾏电⼦签
章和加密。
2.4磋商⽂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
3、响应⽂件递交
3.1.在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响应⽂件成功完整上传到平台,且取得投标(响应)回执。响应截⽌
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件。
3.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络环境、⼈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响应⽂件制作
、提交时间,建议在响应截⽌时间前⼀个⼯作⽇的⼯作时间内完成上传响应⽂件。
4、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件;对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撤回已提交的⽂件响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成功递交响应⽂件。
5、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5.1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件要求完成签署。
5.2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响应⽆效。
5.3在电⼦响应⽂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
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效。
⼆、计算机辅助开启⽅法,⼆⽅
-第2⻚-
1、开启
1.1远程不⻅⾯⽅式(供应商⽆需到现场)
供应商使⽤“投标客⼾端”编制、签章、⽣成加密响应⽂件,同时⽣成(同⼀版的备⽤响应⽂件),供应商⾃⾏留存,涉及
“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
情况,⼯作⼈员可适当延⻓解密时⻓。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决定是
否允许供应商导⼊备⽤响应⽂件继续开启。
1.2现场⽹上⽅式(供应商需到现场)
供应商使⽤“投标客⼾端”编制、签章、⽣成加密响应⽂件,同时⽣成(同⼀版的备⽤响应⽂件),由供应商⾃⾏刻录、存
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响应⽂件,电⼦存储设
备(U盘或光盘)表⾯、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编号、项⽬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
书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件在线解密。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
⼈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备⽤响应⽂件继续进⾏。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提交响应⽂件截⽌时,响应⽂件未完整上传的。
(2)响应⽂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件要求提供备⽤响应⽂件的。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响应⽂件在线解密的。
(5)使⽤数字证书⽆法解密响应⽂件的。
(6)供应商因其他⾃⾝原因造成电⼦响应⽂件未能解密的。
三、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1、平台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
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实施的;
3、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
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
-第3⻚-
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受三亚市中医院的委托,海南明川项⽬管理有限公司对“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项⽬进⾏竞争性磋
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项⽬基本情况
1.项⽬编号:HNMC-2026-063
2.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3.采购⽅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额:680,000.00元陆拾捌万元整
5.最⾼限价(如有):68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期限:
采购包1:
合同签订后3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通知为准。
采购包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良信⽤记录;
(5)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6)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信⽤记录查询:在“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中国(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没有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为信
息记录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
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件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第4⻚-
2.在磋商⽂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磋商⽂件(登录平台进⾏⽂件获取),否则报价
响应将被拒绝。
3.地点及⽅式:注册账号后,通过平台以下载⽅式获取。
四、响应⽂件提交
1.截⽌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时间前按照平台的操作流程
将电⼦投标(响应)⽂件上传⾄平台,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五、开启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注:以上提交响应⽂件时间和地点、响应⽂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财政部和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起5个⼯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三亚市(https://ggzy.hainan.gov.cn/ggzy/syggzy/)。2.有关本项⽬招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站公告
为准,招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本项⽬采⽤远程不⻅⾯⽅式(供应商⽆
需到现场)。4.请投标⼈(供应商)详阅招标⽂件中《政府采购电⼦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
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系统操作。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式
1.采购⼈信息:三亚市中医院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
邮编:572000
联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海南明川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市美兰区国兴⼤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邮编:570100
联系⼈:李⾹⻘
联系电话:***
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
2.有关本项⽬磋商⽂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通知,磋商⽂件与更
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第5⻚-
第⼆章⼆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总则
2.1术语说明
2.1.1“采购机构”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机构。
2.1.2“采购单位”指磋商⽂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
2.1.3“供应商”指按磋商⽂件规定取得磋商⽂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
2.1.4“成交⼈”是指经磋商⼩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1.5磋商⽂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1.6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
2.2适⽤范围
适⽤于磋商⽂件载明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3合格的供应商
2.3.1供应商资格条件
2.3.1.1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商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件;供应
商是个体⼯商⼾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提供有效的⾃然⼈⾝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
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是银⾏、保险、⽯油⽯化、电⼒、电信⾏业的,分⽀机构可参与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件中涉及要求提
供“法定代表⼈”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机构“负责⼈”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才能以⾃然⼈的⾝份参加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
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良信⽤记录。
供应商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
购⽹(www.ccgp.gov.cn)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1.2满⾜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除2.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第四章特定资
格审查。
2.3.2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4磋商费⽤
2.4.1代理服务费详⻅第⼆章须知前附表
-第7⻚-
2.4.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切费⽤。
2.5现场考察、答疑会
2.5.1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
联系⼈、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5.2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
⼈、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的费⽤⾃理。
2.5.4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2.5.5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
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6遵循标准
2.6.1除专⽤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字语⾔均使⽤中⽂。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持⽂
件或印刷⽂献是其他语⾔,应附有相应的中⽂翻译本。
2.6.2所有计量均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件
3.1磋商⽂件的组成
3.1.1磋商⽂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第⼆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
3.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所在地的与履⾏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然环境、⽓候条件、劳动⼒及公⽤
设施等,本磋商⽂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描述。
3.1.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件的所有条款、⽂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件
,将有可能导致响应⽂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2磋商⽂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以便获得⽂件补全。
3.2.2磋商⽂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件进⾏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以法定⽹站上公
告的⽅式通知。(⽹址详⻅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3.2.3当磋商⽂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2.4磋商⽂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件
的要求编制响应⽂件。
3.2.5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递交响应⽂件的截⽌⽇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
写明。
四、响应⽂件
4.1响应⽂件的组成
-第8⻚-
4.1.1供应商应按不同采购包分别编制响应⽂件。
4.1.2响应⽂件应按“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并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
4.2报价
4.2.1报价均须以⼈⺠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3磋商保证⾦
4.3.1磋商保证⾦是参加本项⽬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到账截⽌时间即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具体时间详⻅“第⼀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4.3.2磋商保证⾦缴纳⽅式:
4.3.2.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的,应从其银⾏账⼾(基本存款账⼾)按照下列⽅式:公对公转账⽅式向磋商
⽂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提交磋商保证⾦。
4.3.2.2供应商以电⼦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的,可在磋商⽂件载明的响应截⽌时间前通过平台“保函服务”栏⽬办理电
⼦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转账单上注明(项⽬编号);在响应截⽌时间之前将电⼦保函⽂件放⼊响应⽂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
商保证⾦。
4.3.2.3若本项⽬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应按照本章第4.3.2条第4.3.2.1、4.3.2.2点
规定提交磋商保证⾦。
4.3.3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其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4.4磋商保证⾦的退还
4.4.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在其与采购⼈签订了采购合同之⽇起5个⼯作⽇内⽆息退还。
4.4.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息退还。
4.4.3发⽣下列情况之⼀,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件的;
(2)成交后⽆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采购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将成交项⽬转包给他⼈,或者在响应⽂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分包给他⼈
的。
4.5磋商有效期
4.5.1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详⻅第⼆章需求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件将被视为⽆效
。
4.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形
式进⾏。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要求⽽放弃报价,磋商保证⾦将在规定期限内⽆息退还。同意这⼀要求的供应商,⽆需也不
允许修改其响应⽂件,但须相应延⻓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新的有效期。
4.6响应⽂件的编制及签署
4.6.1响应⽂件的编制
4.6.1.1响应⽂件应按本⽂件中“响应⽂件内容及格式”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并作为响应⽂件的组
成部分。
4.6.1.2电⼦响应⽂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时间前编制电⼦响应⽂件,并通过平台上传指定格式的响应⽂件。
4.6.1.3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件。
4.6.1.4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件。
4.6.1.5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件规定的相关证明⽂件。
-第9⻚-
4.6.1.6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件必须真实可靠⽽且合法有效,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4.6.1.7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完整表达履⾏本采购项⽬的相关⼯程清单、技术⽅案、⽅法和措施,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
良好履约能⼒的说明材料。
4.6.1.8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
4.6.2响应⽂件签署
4.6.2.1响应⽂件中,响应⽂件须经法⼈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单位公章。
4.6.3本磋商⽂件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响应⽂件中必须签名或盖章。
响应⽂件中的任何⾏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6.4磋商⽂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若有)、《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件需单位加
盖公章。
4.6.5响应⽂件中的《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有)除了需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法定
代表⼈签字或盖章。
4.6.6供应商的电⼦响应⽂件必须逐⻚盖章,否则视为响应⽆效。
五、响应⽂件的递交
5.1响应⽂件的递交
5.1.1递交⽅式及地址:详⻅“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5.1.2递交要求: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须在平台上传电⼦响应⽂件(电⼦响应⽂件需上传.标书格式)。未上
传电⼦响应⽂件的,视为其响应⽆效。
5.1.3逾期上传或未按指定⽅式上传的响应⽂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1.4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件递交时间,⽂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络⽅式进⾏公告或书⾯通知已报名的供
应商。
5.2修改与重投
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响应⽂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
5.2.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后修改响应⽂件。
六、磋商
6.1磋商时间和地点
6.1.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响应⽂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6.1.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磋商时间(即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时间为准。
6.1.3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递交的响应⽂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1.4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磋商形式、磋商时间组织磋商。开启会的主持⼈、记录⼈及
其他⼯作⼈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员(若有)可由有关⽅⾯派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启活
动。
6.1.5本项⽬的开启环节,供应商可⾃⾏选择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或者远程参加开启会。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需
提前在平台中下载操作⼿册,并按照操作⼿册的要求参与开启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法正常参与开启过程的,不利后
果由供应商⾃⾏承担。
6.1.6供应商到现场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并代表供应商进⾏签到、⽂件解
密等⼯作,否则将导致响应⽆效。
6.1.7出席磋商现场的⼈员必须携带本⼈⾝份证。
-第10⻚-
6.1.8⽂件解密时间:开启时开始进⾏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将被视作⽆效。
(注:以上6.1.1、6.1.4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
6.2磋商程序
到递交响应⽂件截⽌时间,递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不⾜三家的,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
(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开启,由主持⼈宣布开启会须知,然后由供应商⼈代表对电⼦响应⽂
件的加密情况进⾏检查,经确认⽆误后,参加现场开启会供应商对电⼦响应⽂件进⾏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
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CA数字证书进⾏电⼦响应⽂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
(2)参加现场开启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对开启记录进⾏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
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启结果进⾏签章确认。
(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作⼈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
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拒绝对开启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
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予以认可。
(4)若供应商未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启会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5)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记录进⾏查询(详⻅6.4项规定)。
(6)磋商⼩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进⾏初审。
(7)磋商⼩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对⼀磋商。
(8)供应商根据每轮磋商要求,修改并递交其响应⽂件以响应磋商。
(9)磋商⼩组按照磋商⽂件中规定的评审要求对供应商进⾏评审。
(10)磋商⼩组推荐成交顺序,提交评审报告,评审结束。
6.3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将导致供应商本次响应⽆效。
(1)响应⽂件未按规定要求进⾏提交的;
(2)相关⼈员未按时进⾏磋商签到的;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有效证明资料的;
(4)未按磋商⽂件要求提交保证⾦的;
(5)磋商有效期不⾜的;
(6)响应⽂件未按磋商⽂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
(7)报价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或者最⾼限价的;
(8)磋商⼩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
应商不能按磋商⼩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不按要求填写报价表等;
(10)不满⾜磋商⽂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响应⽂件含有采购⼈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属于磋商⽂件中规定的串通⾏为的情形的;
(13)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的其他⽆效情形。
6.4信⽤记录查询
6.4.1评审⼩组查询供应商的信⽤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
6.4.2不良信⽤记录指:供应商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
6.4.3查询时间: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后⾄评审结束前。
-第11⻚-
供应商不良信⽤记录以评审⼩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站信息发⽣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与⽹站信息不⼀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七、评审
7.1磋商⼩组
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
定独⽴履⾏磋商⼩组职责。
7.2原则和⽅法
7.2.1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7.2.2评审⽅法:综合评分法。
7.2.3评审过程分为⽂件初审、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磋商、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2.4评审过程中的⼀些约定事项:
(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4)评审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7.3初步评审
7.3.1磋商⼩组将根据磋商⽂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
依次进⾏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条不满⾜,则响应⽆效。
7.3.2磋商⼩组将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做出独⽴判断,⽽不需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7.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磋商的,按⼀家供应商计算。⾮单⼀产品采购项⽬,多家供应商
提供的核⼼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家供应商计算。核⼼产品详⻅“采购需求”。
7.3.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为,其响应⽆效,具体表现形式
如下: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致。
7.4澄清、说明、补正
7.4.1磋商⼩组对于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
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4.2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3)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书⾯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或
-第12⻚-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效。
7.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书⾯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
7.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
7.4.5未按7.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
7.5磋商
7.5.1磋商⼩组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向他⼈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
价格或其他信息。
7.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本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磋商⼩组须以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件,并由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
7.5.3最后报价
7.5.3.1磋商⽂件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的除外。政
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可以继续进⾏。
7.5.3.2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
束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
7.3.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以上7.5.3.1条、7.5.3.2条、7.5.3.3条,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7.6综合评审
7.6.1磋商⼩组将依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件进⾏综合评审并打分。
7.6.2磋商⼩组将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做出独⽴判断,⽽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7.6.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6.3.1对⼩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
本项⽬对⼩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微企业的联合体),⽤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若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的,且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1、中⼩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件中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程或者服务享受中⼩企业
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
⽀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3、残疾⼈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7.6.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落实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等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清单的形式
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采购⼈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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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件中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7.6.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采⽤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磋商⽂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7.6.5磋商⼩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
效响应处理。
7.6.6磋商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7.6.6.1响应⽂件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7.6.6.2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7.6.6.3单价⾦额⼩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6.6.4对磋商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响应性处理;
7.6.7磋商⼩组对响应⽂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
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
7.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7.1采⽤综合评分法,磋商⼩组依据评审情况及磋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及成交顺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第⼆⼗⼀条第三款情形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形成书⾯的评审报告。
7.7.2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响应价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
7.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7.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式:详⻅第⼆章须知前附表。
7.8.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确认结果,在“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7.8.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排序重新
公告成交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确保公正性。
7.8.4如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或者⾃⾝原因不能履⾏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成交候选⼈名单排序,
确定下⼀候选⼈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授予
8.1成交通知
8.1.1根据确定的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
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1.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履约保证
8.2.1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具体帐号详⻅第⼆章须知前附
表)
8.2.2成交供应商不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8.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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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签订合同
8.3.1合同签订周期: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作⽇内。
8.3.2采购单位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
8.3.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给采购⼈和
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4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
九、监督
9.1适⽤法规
9.1.1政府采购项⽬的采购活动受《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
公平和公正。
9.2信息发布
9.2.1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发布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供应商可从本磋商⽂件“第⼀章政府
采购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
9.3纪律要求
9.3.1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合法权益。
9.3.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组成员⾏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
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式⼲扰、影响评审⼯作。以上⾏为⼀经发现,已经成交的,
取消成交资格,未成交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不良⾏为记录。
9.3.3磋商⼩组成员不得收受他⼈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透漏对响应⽂件的评审和⽐较、成交候选⼈的推荐情
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不得使⽤未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评审;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意⻅,不得将个⼈倾向性意⻅诱导、暗⽰
或强加于他⼈认同。
9.3.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作⼈员不得收受他⼈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透漏对响应⽂件的评审和⽐较、成交候
选⼈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作⼈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职务之便,⼲
扰评审活动,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
9.4质疑处理
9.4.1供应商认为磋商⽂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
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
⼀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9.4.3质疑函的递交
递交⽅式及所需证件:质疑⼈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并附平台的“获取采购⽂件回执单”加盖公章。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李⼯
联系电话:***
地址:海南省海⼝市美兰区国兴⼤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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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70100
9.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质疑后7个⼯作⽇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五⼗三条的规定就采
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5投诉
9.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五个⼯作⽇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投诉。
⼗、其它
10.1不良⾏为
10.1.1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为: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效证件等⾏为的;
(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或过低报价⾏为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为的;
(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
(5)有其他违反⾏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为的。
(6)有⾏政监督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不良⾏为的;
10.2磋商控制价
磋商⽂件中规定的最⾼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限价的,则项⽬预算⾦额为磋商控制价。
10.3知识产权
构成本磋商⽂件各个组成部分的⽂件,未经采购单位书⾯同意,供应商不得擅⾃复印和⽤于⾮本采购项⽬所需的其他⽬的
。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案时,需征得其书⾯同意,并不得擅⾃复印或提供
给第三⼈。
10.4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件的各个组成⽂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致,构成合同⽂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件约
定内容为准;除磋商⽂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法、响应⽂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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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需求
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系列活动拟定于2026年下旬在三亚市重点商圈举办,
本次采购为系列活动全流程执⾏服务,包含药膳⼤赛、药膳市集、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
会议三⼤板块,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活动名称
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
⼆、活动时间
拟定2026年下旬
三、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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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以“★”标⽰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其他商务要求
⽆
四.其他事项
1、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
2、异常低价描述;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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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法
初步评审标准
⼀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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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标准
采购包1:
详细评审标准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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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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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本⽂
详⻅附件:“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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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
响应⽂件格式⽂
详⻅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HNMC-2026-063
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采购包:1(“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期:
年⽉⽇
详⻅附件:封⾯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
详⻅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详⻅附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
详⻅附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
详⻅附件:⾃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
详⻅附件:供应商承诺函
详⻅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附件: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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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附件:资格承诺函
响应⽂件格式补充说明,⽂
重要提⽰: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
⽂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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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须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合计”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报价是包括本项目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的总报价。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商务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3.请在“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三亚市阳光招采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项目编号:HNMC-2026-063采购人:三亚市中医院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电子采购活动须知电子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采购活动。一、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1.1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1.2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1.3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1.4供应商需确保在开启时证书或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证书或电子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供应商数字证书或电子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制作、密封2.1供应商应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2.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2.4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3、响应文件递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平台,且取得投标(响应)回执。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3.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传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文件响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5、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5.1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签署。5.2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响应无效。5.3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无效。二、计算机辅助开启方法1、开启1.1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留存,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开启。1.2现场网上方式(供应商需到现场)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响应文件,电子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进行。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视为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用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的。(5)使用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6)供应商因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三、特殊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1、平台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实施的;3、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受三亚市中医院的委托,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MC-2026-0632.项目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80,000.00元陆拾捌万元整5.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元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本国产品建议成本占比(%)不涉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2.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磋商文件(登录平台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3.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平台以下载方式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五、开启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注:以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https://ggzy.hainan.gov.cn/ggzy/syggzy/)。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4.请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三亚市中医院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邮编:572000联系人:***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邮编:570100联系人:***联系电话:***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特别提示:本表与响应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8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评审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四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6.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含税金额共计¥1047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肆佰柒拾玖元整)收取代理费用。8.成交结果公告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组织10.是否召开启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是否允许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2.成交人确认方式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13.成交候选人数量采购包1:3名14.成交人数量采购包1:1名15.质疑方式书面方式(详见第二章第9.4条)16.其他说明无17.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二、总则2.1术语说明2.1.1“采购机构”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1.2“采购单位”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2.1.3“供应商”指按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磋商文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2.1.4“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1.5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1.6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2.2适用范围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3合格的供应商2.3.1供应商资格条件2.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1.2满足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除2.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特定资格审查。2.3.2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4磋商费用2.4.1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2.4.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5现场考察、答疑会2.5.1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2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2.5.4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2.5.5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6遵循标准2.6.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是其他语言,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2.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磋商文件3.1磋商文件的组成3.1.1磋商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3.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1.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文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获得文件补全。3.2.2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以法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网址详见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3.2.3当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2.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2.5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写明。四、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组成4.1.1供应商应按不同采购包分别编制响应文件。4.1.2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报价4.2.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3磋商保证金4.3.1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4.3.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4.3.2.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4.3.2.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4.3.2.3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4.3.2条第4.3.2.1、4.3.2.2点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3.3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4.4.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向采购人、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5磋商有效期4.5.1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详见第二章需求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磋商保证金将在规定期限内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4.6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4.6.1响应文件的编制4.6.1.1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中“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6.1.2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通过平台上传指定格式的响应文件。4.6.1.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身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4.6.1.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4.6.1.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4.6.1.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而且合法有效,并需加盖单位公章。4.6.1.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表达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工程清单、技术方案、方法和措施,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说明材料。4.6.1.8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4.6.2响应文件签署4.6.2.1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用单位公章。4.6.3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4.6.4磋商文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若有)、《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文件需单位加盖公章。4.6.5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除了需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6.6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逐页盖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的递交5.1.1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5.1.2递交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上传.标书格式)。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其响应无效。5.1.3逾期上传或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4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文件递交时间,文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告或书面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5.2修改与重投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响应文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5.2.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六、磋商6.1磋商时间和地点6.1.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6.1.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磋商时间(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6.1.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6.1.4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磋商形式、磋商时间组织磋商。开启会的主持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启活动。6.1.5本项目的开启环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或者远程参加开启会。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需提前在平台中下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启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启过程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6供应商到现场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并代表供应商进行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6.1.7出席磋商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6.1.8文件解密时间:开启时开始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将被视作无效。(注:以上6.1.1、6.1.4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行。)6.2磋商程序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主持人宣布开启会须知,然后由供应商人代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参加现场开启会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2)参加现场开启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对开启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启结果进行签章确认。(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启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予以认可。(4)若供应商未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启会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详见6.4项规定)。(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7)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8)供应商根据每轮磋商要求,修改并递交其响应文件以响应磋商。(9)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审。(10)磋商小组推荐成交顺序,提交评审报告,评审结束。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供应商本次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提交的;(2)相关人员未按时进行磋商签到的;(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有效证明资料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不按要求填写报价表等;(10)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串通行为的情形的;(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4信用记录查询6.4.1评审小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4.2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4.3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七、评审7.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独立履行磋商小组职责。7.2原则和方法7.2.1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7.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7.2.3评审过程分为文件初审、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磋商、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2.4评审过程中的一些约定事项:(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4)评审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7.3初步评审7.3.1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依次进行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无效。7.3.2磋商小组将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独立判断,而不需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7.3.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行为,其响应无效,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7.4澄清、说明、补正7.4.1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4.2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7.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7.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4.5未按7.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5磋商7.5.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7.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文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须以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5.3最后报价7.5.3.1磋商文件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除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7.5.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3.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以上7.5.3.1条、7.5.3.2条、7.5.3.3条,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6综合评审7.6.1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7.6.2磋商小组将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6.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7.6.3.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目的,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6.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6.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7.6.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6.6磋商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6.6.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6.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6.6.4对磋商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性处理;7.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7.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7.1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情况及磋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顺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7.7.2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响应价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7.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7.8.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确认结果,在“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7.8.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排序重新公告成交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确保公正性。7.8.4如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合同授予8.1成交通知8.1.1根据确定的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8.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1.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8.2履约保证8.2.1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帐号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8.2.2成交供应商不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8.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签订合同8.3.1合同签订周期: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8.3.2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3.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3.4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九、监督9.1适用法规9.1.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9.2信息发布9.2.1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一发布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供应商可从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9.3纪律要求9.3.1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3.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未成交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9.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未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9.3.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评审活动,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4质疑处理9.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9.4.3质疑函的递交递交方式及所需证件:质疑人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并附平台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加盖公章。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邮编:5701009.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投诉9.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其它10.1不良行为10.1.1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等行为的;(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高或过低报价行为的;(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的;(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5)有其他违反行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6)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的;10.2磋商控制价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额为磋商控制价。10.3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要求落实《海南省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工作任务,依托三亚市作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契机,充分挖掘海南南药、黎药特色资源,推动中医药文化和旅游康养、餐饮消费深度融合,拟组织开展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系列活动。采购标的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8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1.00680,00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报价设置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项元680,000.00总价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2026 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系列活动拟定于 2026 年下旬在三亚市重点商圈举办,本次采购为系列活动全流程执行服务,包含药膳大赛、药膳市集、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三大板块,具体采购需求如下:一、活动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二、活动时间拟定2026年下旬三、活动地点拟于三亚市重点商圈内四、采购要求(一)药膳大赛供应商负责药膳大赛全流程落地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邀约不少于40支参赛队伍,围绕中医元素、节气养生、常见病证等主题,采用海南道地药材开展药膳现场制作、作品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及颁奖等赛事工作;(2)完成赛场氛围布置、选手签到区布设,提供赛事操作台、全套厨具、基础调味料等配套物资;(3)负责赛事奖牌、证书等物料设计及印制;(3)邀请不少于6名中医药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家担任赛事评委,需提供拟邀评委名单,评委的差旅费用及劳务报酬由供应商负责。(二)药膳市集供应商承担药膳市集整体搭建及全流程运营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搭建面积不小于50 平方米的舞台,配套灯光、音响、大屏等舞台设备;(2)规划不少于40个市集展位,设置多类功能活动区域,组织科普体验、文艺展演、互动打卡等特色活动;(3)落实展商管理、食品安全管控、客流秩序维护,完成市集开市运营、现场保障、撤场清场等全部相关工作。(三)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供应商负责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全套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统筹行业专家邀约及接待保障工作,落实专家劳务报酬、交通、住宿、餐饮安排;(2)完成签到板、合影墙、席位物料、会议流程手册等会务物料设计制作;(3)开展现场音视频录制、影像资料留存、会场画面设计、会议议程落地执行等会务工作。(四)统一配套服务:1.招商拓展: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招商的能力及客户资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交资源清单及招商合作方案。2.媒体宣传:供应商完成活动主视觉、宣传海报设计;在三亚不少于3个商圈投放户外大屏广告;制作赛事主题宣传片,撰写公众号及媒体推文,开展抖音、小红书达人推广,对接不少于3家省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提交宣传汇总报告。3.安全与应急管理:供应商须开展活动风险评估,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活动平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MC-2026-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完善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增加招标文件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2.完善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相关描述。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评审方法-技术评审-活动整体方案:活动整体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主题创意、②议程规划、③活动流程设计、④亮点环节、⑤现场氛围营造等内容。 (1)方案涵盖上述5项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0分;(2)上述5项内容缺少一项扣6分;每项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现更正为“第四章 评审方法-技术评审-活动整体方案:活动整体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主题创意、②议程规划、③活动流程设计、④亮点环节、⑤餐食质量及安全保障、⑥现场氛围营造等内容。 (1)方案涵盖上述6项内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6分;(2)上述6项内容缺少一项扣6分;每项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中医院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莺
电话:***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7日
相关附件:
“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HNMC-2026-06320261001003)-文件集.zip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HNMC-2026-063
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采购包:1(“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 1 | “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 1.00项 | ***元 | {供应商响应}元 | 总价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合计: |
| 低价异常⻛险提⽰:为促进项⽬价格充分竞争,保证项⽬顺利进⾏,建议提前准备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若你公司被认定为异常低价的,将由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评审现场⽆法提供上述说明及材料的,你公司将承担不利后果。 | |||||||
⽇期:
年⽉⽇
-第1⻚-
供应商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一、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知悉供应商串通行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技术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响应文件技术条款描述 | 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 | 响应情况说明(+/=/-)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3.请在“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全称(公章):
海南省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由供应商填写)
项目名称:(由供应商填写)
采购包:(由供应商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供应商填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由供应商填写)
供应商地址:(由供应商填写)
日期:(由供应商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单位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宣告:(供应商全称)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合法地代表我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响应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采购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
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合同内容
1、采购内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磋商文件;
③乙方的响应文件;
④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3、服务期限: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税率为【】%),上诉合同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与步骤:
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本合同当期约定应支付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照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未能依约开具发票和活动执行情况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追究甲方的相应责任。
甲方开票信息
甲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完成项目,在本项目进行中甲方有监督指导权、知情权和建议权及审核乙方项目交付完成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2、甲乙双方应签订信息保密合同并无条件遵守,做到数据准确、安全、信息不外泄。
3、乙方在各项活动过程中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因未做好安全保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毁损等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该系列活动各事项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和执行,并在运作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事项组织活动,如有变动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和批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6、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施成果。
7、乙方要严格按照活动协议中的预算管理使用好活动经费,费用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甲方的采购需求和乙方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
四、违约责任
1、一方因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乙两方违反协议约定的,违约方亦应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违约金。
2、乙方未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和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承担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甲方认为乙方在活动中有需要改进的问题经甲方给予合理改正期限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3、如甲方考核评估合格且乙方已提供发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协议费用的,除应当承担向乙方足额支付协议费用以外,还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未付金额0.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未付金额的10%),若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追究甲方的相应责任。
五、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因履行本合同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保函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在提供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已支付的款项按实际履行情况结算。
七、知识产权、保密条款
1.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材料及资料等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此引发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甲方损失)。
2.双方对于本协议全部内容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一切内容均应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人,但法律规定或国家机构另有要求须披露者,不在此限。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在合同存续期、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均有效,直到披露方公开。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留存三份,乙方留存二份,送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
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自由格式)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亚市阳光招采
竞争性磋商⽂件⽂
(服务类)
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项⽬编号:HNMC-2026-063,⽬
采购⼈:⼈三亚市中医院
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管理有限公司
-第1⻚-
政府采购电⼦采购活动须知,⼦
电⼦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适⽤本项⽬电⼦采购活动。
⼀、电⼦响应⽂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
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系统操作。
1、数字证书(CA)及电⼦签章
1.1供应商应当使⽤纳⼊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系统操作。使
⽤证书及签章登录平台进⾏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资料,均属于供
应商真实意思表⽰,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为和电⼦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1.2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和电⼦签章⽇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签章能够正常使⽤;供应
商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授权操作。
1.3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对使⽤电脑的⽹络环境、驱动安装、客⼾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检测,保证可以
正常使⽤。
1.4供应商需确保在开启时证书或电⼦签章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证书或电⼦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供应商数字证书或
电⼦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响应⽂件,否则将造成电⼦响应⽂件⽆法进⾏解密。
2响应⽂件制作、密封
2.1供应商应使⽤平台提供的投标客⼾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响应⽂件,成功加密后将⽣成指定格式的电⼦响应⽂件
和电⼦备⽤响应⽂件。所有响应⽂件不能进⾏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
2.3供应商完成响应⽂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件进⾏电⼦签
章和加密。
2.4磋商⽂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
3、响应⽂件递交
3.1.在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响应⽂件成功完整上传到平台,且取得投标(响应)回执。响应截⽌
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件。
3.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络环境、⼈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响应⽂件制作
、提交时间,建议在响应截⽌时间前⼀个⼯作⽇的⼯作时间内完成上传响应⽂件。
4、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件;对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撤回已提交的⽂件响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成功递交响应⽂件。
5、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5.1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件要求完成签署。
5.2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响应⽆效。
5.3在电⼦响应⽂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
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效。
⼆、计算机辅助开启⽅法,⼆⽅
-第2⻚-
1、开启
1.1远程不⻅⾯⽅式(供应商⽆需到现场)
供应商使⽤“投标客⼾端”编制、签章、⽣成加密响应⽂件,同时⽣成(同⼀版的备⽤响应⽂件),供应商⾃⾏留存,涉及
“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
情况,⼯作⼈员可适当延⻓解密时⻓。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决定是
否允许供应商导⼊备⽤响应⽂件继续开启。
1.2现场⽹上⽅式(供应商需到现场)
供应商使⽤“投标客⼾端”编制、签章、⽣成加密响应⽂件,同时⽣成(同⼀版的备⽤响应⽂件),由供应商⾃⾏刻录、存
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响应⽂件,电⼦存储设
备(U盘或光盘)表⾯、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编号、项⽬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
书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件在线解密。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
⼈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备⽤响应⽂件继续进⾏。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提交响应⽂件截⽌时,响应⽂件未完整上传的。
(2)响应⽂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件要求提供备⽤响应⽂件的。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响应⽂件在线解密的。
(5)使⽤数字证书⽆法解密响应⽂件的。
(6)供应商因其他⾃⾝原因造成电⼦响应⽂件未能解密的。
三、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1、平台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
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实施的;
3、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
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
-第3⻚-
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受三亚市中医院的委托,海南明川项⽬管理有限公司对“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项⽬进⾏竞争性磋
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项⽬基本情况
1.项⽬编号:HNMC-2026-063
2.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3.采购⽅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额:680,000.00元陆拾捌万元整
5.最⾼限价(如有):68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期限:
采购包1:
合同签订后3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通知为准。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本国产品建议成本占⽐⽐(%) |
| 不涉及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良信⽤记录;
(5)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6)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信⽤记录查询:在“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中国(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没有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为信
息记录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
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件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第4⻚-
2.在磋商⽂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磋商⽂件(登录平台进⾏⽂件获取),否则报价
响应将被拒绝。
3.地点及⽅式:注册账号后,通过平台以下载⽅式获取。
四、响应⽂件提交
1.截⽌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时间前按照平台的操作流程
将电⼦投标(响应)⽂件上传⾄平台,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五、开启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注:以上提交响应⽂件时间和地点、响应⽂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财政部和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起5个⼯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三亚市(https://ggzy.hainan.gov.cn/ggzy/syggzy/)。2.有关本项⽬招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站公告
为准,招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本项⽬采⽤远程不⻅⾯⽅式(供应商⽆
需到现场)。4.请投标⼈(供应商)详阅招标⽂件中《政府采购电⼦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
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系统操作。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式
1.采购⼈信息:三亚市中医院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
邮编:572000
联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海南明川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市美兰区国兴⼤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邮编:570100
联系⼈:李⾹⻘
联系电话:***
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
2.有关本项⽬磋商⽂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通知,磋商⽂件与更
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第5⻚-
第⼆章⼆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特别提⽰:本表与响应⽂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致,以本表为准。)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限价 | 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68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 |
| 2. | 评审⽅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四章) |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
| 4. | 磋商保证⾦ | 不收取保证⾦ |
| 5. | 履约保证⾦ | 采购包1:不缴纳 |
| 6. | 响应有效期 | 90⽇历天 |
| 7.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含税⾦额共计¥10479.00元(⼤写:⼈⺠币壹万零肆佰柒拾玖元整)收取代理费⽤。 |
| 8. | 成交结果公告 | 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 |
| 9.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10. | 是否召开启前答疑会 | 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1. | 是否允许分包 |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 |
| 12. | 成交⼈确认⽅式 | 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 |
| 13. | 成交候选⼈数量 | 采购包1:3名 |
| 14. | 成交⼈数量 | 采购包1:1名 |
| 15. | 质疑⽅式 | 书⾯⽅式(详⻅第⼆章第9.4条) |
| 16. | 其他说明 | ⽆ |
| 17. | 项⽬兼投不兼中规则 | 本项⽬可兼投1包,本项⽬可兼中1包 |
⼆、总则
2.1术语说明
2.1.1“采购机构”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机构。
2.1.2“采购单位”指磋商⽂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
2.1.3“供应商”指按磋商⽂件规定取得磋商⽂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
2.1.4“成交⼈”是指经磋商⼩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1.5磋商⽂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1.6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
2.2适⽤范围
适⽤于磋商⽂件载明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3合格的供应商
2.3.1供应商资格条件
2.3.1.1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商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件;供应
商是个体⼯商⼾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提供有效的⾃然⼈⾝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
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是银⾏、保险、⽯油⽯化、电⼒、电信⾏业的,分⽀机构可参与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件中涉及要求提
供“法定代表⼈”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机构“负责⼈”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才能以⾃然⼈的⾝份参加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
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良信⽤记录。
供应商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
购⽹(www.ccgp.gov.cn)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1.2满⾜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除2.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第四章特定资
格审查。
2.3.2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4磋商费⽤
2.4.1代理服务费详⻅第⼆章须知前附表
-第7⻚-
2.4.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切费⽤。
2.5现场考察、答疑会
2.5.1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
联系⼈、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5.2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
⼈、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的费⽤⾃理。
2.5.4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2.5.5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
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6遵循标准
2.6.1除专⽤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字语⾔均使⽤中⽂。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持⽂
件或印刷⽂献是其他语⾔,应附有相应的中⽂翻译本。
2.6.2所有计量均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件
3.1磋商⽂件的组成
3.1.1磋商⽂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第⼆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
3.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所在地的与履⾏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然环境、⽓候条件、劳动⼒及公⽤
设施等,本磋商⽂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描述。
3.1.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件的所有条款、⽂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件
,将有可能导致响应⽂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2磋商⽂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以便获得⽂件补全。
3.2.2磋商⽂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件进⾏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以法定⽹站上公
告的⽅式通知。(⽹址详⻅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3.2.3当磋商⽂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2.4磋商⽂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件
的要求编制响应⽂件。
3.2.5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递交响应⽂件的截⽌⽇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
写明。
四、响应⽂件
4.1响应⽂件的组成
-第8⻚-
4.1.1供应商应按不同采购包分别编制响应⽂件。
4.1.2响应⽂件应按“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并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
4.2报价
4.2.1报价均须以⼈⺠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3磋商保证⾦
4.3.1磋商保证⾦是参加本项⽬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到账截⽌时间即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具体时间详⻅“第⼀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4.3.2磋商保证⾦缴纳⽅式:
4.3.2.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的,应从其银⾏账⼾(基本存款账⼾)按照下列⽅式:公对公转账⽅式向磋商
⽂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提交磋商保证⾦。
4.3.2.2供应商以电⼦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的,可在磋商⽂件载明的响应截⽌时间前通过平台“保函服务”栏⽬办理电
⼦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转账单上注明(项⽬编号);在响应截⽌时间之前将电⼦保函⽂件放⼊响应⽂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
商保证⾦。
4.3.2.3若本项⽬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应按照本章第4.3.2条第4.3.2.1、4.3.2.2点
规定提交磋商保证⾦。
4.3.3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其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4.4磋商保证⾦的退还
4.4.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在其与采购⼈签订了采购合同之⽇起5个⼯作⽇内⽆息退还。
4.4.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息退还。
4.4.3发⽣下列情况之⼀,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件的;
(2)成交后⽆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采购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将成交项⽬转包给他⼈,或者在响应⽂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分包给他⼈
的。
4.5磋商有效期
4.5.1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详⻅第⼆章需求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件将被视为⽆效
。
4.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形
式进⾏。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要求⽽放弃报价,磋商保证⾦将在规定期限内⽆息退还。同意这⼀要求的供应商,⽆需也不
允许修改其响应⽂件,但须相应延⻓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新的有效期。
4.6响应⽂件的编制及签署
4.6.1响应⽂件的编制
4.6.1.1响应⽂件应按本⽂件中“响应⽂件内容及格式”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并作为响应⽂件的组
成部分。
4.6.1.2电⼦响应⽂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时间前编制电⼦响应⽂件,并通过平台上传指定格式的响应⽂件。
4.6.1.3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件。
4.6.1.4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件。
4.6.1.5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件规定的相关证明⽂件。
-第9⻚-
4.6.1.6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件必须真实可靠⽽且合法有效,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4.6.1.7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完整表达履⾏本采购项⽬的相关⼯程清单、技术⽅案、⽅法和措施,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
良好履约能⼒的说明材料。
4.6.1.8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
4.6.2响应⽂件签署
4.6.2.1响应⽂件中,响应⽂件须经法⼈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单位公章。
4.6.3本磋商⽂件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响应⽂件中必须签名或盖章。
响应⽂件中的任何⾏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6.4磋商⽂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若有)、《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件需单位加
盖公章。
4.6.5响应⽂件中的《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有)除了需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法定
代表⼈签字或盖章。
4.6.6供应商的电⼦响应⽂件必须逐⻚盖章,否则视为响应⽆效。
五、响应⽂件的递交
5.1响应⽂件的递交
5.1.1递交⽅式及地址:详⻅“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5.1.2递交要求: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须在平台上传电⼦响应⽂件(电⼦响应⽂件需上传.标书格式)。未上
传电⼦响应⽂件的,视为其响应⽆效。
5.1.3逾期上传或未按指定⽅式上传的响应⽂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1.4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件递交时间,⽂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络⽅式进⾏公告或书⾯通知已报名的供
应商。
5.2修改与重投
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响应⽂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
5.2.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后修改响应⽂件。
六、磋商
6.1磋商时间和地点
6.1.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响应⽂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6.1.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磋商时间(即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时间为准。
6.1.3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递交的响应⽂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1.4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磋商形式、磋商时间组织磋商。开启会的主持⼈、记录⼈及
其他⼯作⼈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员(若有)可由有关⽅⾯派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启活
动。
6.1.5本项⽬的开启环节,供应商可⾃⾏选择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或者远程参加开启会。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需
提前在平台中下载操作⼿册,并按照操作⼿册的要求参与开启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法正常参与开启过程的,不利后
果由供应商⾃⾏承担。
6.1.6供应商到现场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并代表供应商进⾏签到、⽂件解
密等⼯作,否则将导致响应⽆效。
6.1.7出席磋商现场的⼈员必须携带本⼈⾝份证。
-第10⻚-
6.1.8⽂件解密时间:开启时开始进⾏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将被视作⽆效。
(注:以上6.1.1、6.1.4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
6.2磋商程序
到递交响应⽂件截⽌时间,递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不⾜三家的,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
(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开启,由主持⼈宣布开启会须知,然后由供应商⼈代表对电⼦响应⽂
件的加密情况进⾏检查,经确认⽆误后,参加现场开启会供应商对电⼦响应⽂件进⾏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
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CA数字证书进⾏电⼦响应⽂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
(2)参加现场开启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对开启记录进⾏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
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启结果进⾏签章确认。
(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作⼈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
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拒绝对开启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
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予以认可。
(4)若供应商未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启会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5)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记录进⾏查询(详⻅6.4项规定)。
(6)磋商⼩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进⾏初审。
(7)磋商⼩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对⼀磋商。
(8)供应商根据每轮磋商要求,修改并递交其响应⽂件以响应磋商。
(9)磋商⼩组按照磋商⽂件中规定的评审要求对供应商进⾏评审。
(10)磋商⼩组推荐成交顺序,提交评审报告,评审结束。
6.3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将导致供应商本次响应⽆效。
(1)响应⽂件未按规定要求进⾏提交的;
(2)相关⼈员未按时进⾏磋商签到的;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有效证明资料的;
(4)未按磋商⽂件要求提交保证⾦的;
(5)磋商有效期不⾜的;
(6)响应⽂件未按磋商⽂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
(7)报价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或者最⾼限价的;
(8)磋商⼩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
应商不能按磋商⼩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不按要求填写报价表等;
(10)不满⾜磋商⽂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响应⽂件含有采购⼈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属于磋商⽂件中规定的串通⾏为的情形的;
(13)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的其他⽆效情形。
6.4信⽤记录查询
6.4.1评审⼩组查询供应商的信⽤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
6.4.2不良信⽤记录指:供应商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
6.4.3查询时间: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后⾄评审结束前。
-第11⻚-
供应商不良信⽤记录以评审⼩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站信息发⽣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与⽹站信息不⼀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七、评审
7.1磋商⼩组
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
定独⽴履⾏磋商⼩组职责。
7.2原则和⽅法
7.2.1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7.2.2评审⽅法:综合评分法。
7.2.3评审过程分为⽂件初审、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磋商、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2.4评审过程中的⼀些约定事项:
(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4)评审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7.3初步评审
7.3.1磋商⼩组将根据磋商⽂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
依次进⾏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条不满⾜,则响应⽆效。
7.3.2磋商⼩组将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做出独⽴判断,⽽不需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7.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磋商的,按⼀家供应商计算。⾮单⼀产品采购项⽬,多家供应商
提供的核⼼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家供应商计算。核⼼产品详⻅“采购需求”。
7.3.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为,其响应⽆效,具体表现形式
如下: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致。
7.4澄清、说明、补正
7.4.1磋商⼩组对于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
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4.2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3)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书⾯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或
-第12⻚-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效。
7.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书⾯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
7.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
7.4.5未按7.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
7.5磋商
7.5.1磋商⼩组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向他⼈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
价格或其他信息。
7.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本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磋商⼩组须以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件,并由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
7.5.3最后报价
7.5.3.1磋商⽂件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的除外。政
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可以继续进⾏。
7.5.3.2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
束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
7.3.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以上7.5.3.1条、7.5.3.2条、7.5.3.3条,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7.6综合评审
7.6.1磋商⼩组将依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件进⾏综合评审并打分。
7.6.2磋商⼩组将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做出独⽴判断,⽽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7.6.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6.3.1对⼩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
本项⽬对⼩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微企业的联合体),⽤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若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的,且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1、中⼩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件中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程或者服务享受中⼩企业
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
⽀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3、残疾⼈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7.6.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落实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等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清单的形式
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采购⼈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第13⻚-
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件中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7.6.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采⽤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磋商⽂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7.6.5磋商⼩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
效响应处理。
7.6.6磋商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7.6.6.1响应⽂件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7.6.6.2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7.6.6.3单价⾦额⼩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6.6.4对磋商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响应性处理;
7.6.7磋商⼩组对响应⽂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
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
7.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7.1采⽤综合评分法,磋商⼩组依据评审情况及磋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及成交顺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第⼆⼗⼀条第三款情形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形成书⾯的评审报告。
7.7.2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响应价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
7.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7.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式:详⻅第⼆章须知前附表。
7.8.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确认结果,在“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
7.8.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排序重新
公告成交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确保公正性。
7.8.4如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或者⾃⾝原因不能履⾏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成交候选⼈名单排序,
确定下⼀候选⼈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授予
8.1成交通知
8.1.1根据确定的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
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1.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履约保证
8.2.1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具体帐号详⻅第⼆章须知前附
表)
8.2.2成交供应商不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8.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
-第14⻚-
保证⾦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签订合同
8.3.1合同签订周期: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作⽇内。
8.3.2采购单位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
8.3.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给采购⼈和
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4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
九、监督
9.1适⽤法规
9.1.1政府采购项⽬的采购活动受《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
公平和公正。
9.2信息发布
9.2.1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发布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供应商可从本磋商⽂件“第⼀章政府
采购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
9.3纪律要求
9.3.1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合法权益。
9.3.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组成员⾏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
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式⼲扰、影响评审⼯作。以上⾏为⼀经发现,已经成交的,
取消成交资格,未成交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不良⾏为记录。
9.3.3磋商⼩组成员不得收受他⼈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透漏对响应⽂件的评审和⽐较、成交候选⼈的推荐情
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不得使⽤未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评审;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意⻅,不得将个⼈倾向性意⻅诱导、暗⽰
或强加于他⼈认同。
9.3.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作⼈员不得收受他⼈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透漏对响应⽂件的评审和⽐较、成交候
选⼈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作⼈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职务之便,⼲
扰评审活动,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
9.4质疑处理
9.4.1供应商认为磋商⽂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
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
⼀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9.4.3质疑函的递交
递交⽅式及所需证件:质疑⼈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并附平台的“获取采购⽂件回执单”加盖公章。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李⼯
联系电话:***
地址:海南省海⼝市美兰区国兴⼤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第15⻚-
邮编:570100
9.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质疑后7个⼯作⽇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五⼗三条的规定就采
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5投诉
9.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五个⼯作⽇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投诉。
⼗、其它
10.1不良⾏为
10.1.1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为: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效证件等⾏为的;
(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或过低报价⾏为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为的;
(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
(5)有其他违反⾏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为的。
(6)有⾏政监督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不良⾏为的;
10.2磋商控制价
磋商⽂件中规定的最⾼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限价的,则项⽬预算⾦额为磋商控制价。
10.3知识产权
构成本磋商⽂件各个组成部分的⽂件,未经采购单位书⾯同意,供应商不得擅⾃复印和⽤于⾮本采购项⽬所需的其他⽬的
。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案时,需征得其书⾯同意,并不得擅⾃复印或提供
给第三⼈。
10.4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件的各个组成⽂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致,构成合同⽂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件约
定内容为准;除磋商⽂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法、响应⽂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第16⻚-
第三章采购需求
| ⼀、项⽬概况(项⽬概况为深⼊贯彻落质量发展三年⾏动海南南药、黎药特活动。采购标的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限 | 采购标的)实“健康中国2030”⽅案(2026-2028⾊资源,推动中医药额(元):680,00价(元):680,00 | 战略、《中医药振兴发展“⼗五五”规划》部署要求落实《海南省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年)》⼯作任务,依托三亚市作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契机,充分挖掘⽂化和旅游康养、餐饮消费深度融合,拟组织开展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系列0.000.00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业⾏ | 是否核⼼产品⼼ | 是否允许进⼝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
| 1 | “2026年膳⼤赛 | 三亚市第⼆届药”活动服务 | 1.00 | 68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
| 报价设置采购包1:(1)报价要求 | : | |||||||||||||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 1 | “2026 | 年三亚市第⼆届药膳 | ⼤赛”活动服务 | 项 | 元 | 680,000.00 | 总价 | ⽆ | ||||||
| ⼆、技术和服务采购包1:标的名称:“2 | 要求(以“★”标⽰026年三亚市第⼆届 | 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药膳⼤赛”活动服务 | ||||||||||||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系列活动拟定于2026年下旬在三亚市重点商圈举办,
本次采购为系列活动全流程执⾏服务,包含药膳⼤赛、药膳市集、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
会议三⼤板块,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活动名称
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
⼆、活动时间
拟定2026年下旬
三、活动地点
-第17⻚-
| 1 | 拟于三亚市重点商圈内四、采购要求(⼀)药膳⼤赛供应商负责药膳⼤赛全流程落地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邀约不少于40⽀参赛队伍,围绕中医元素、节⽓养⽣、常⻅病证等主题,采⽤海南道地药材开展药膳现场制作、作品展⽰、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及颁奖等赛事⼯作;(2)完成赛场氛围布置、选⼿签到区布设,提供赛事操作台、全套厨具、基础调味料等配套物资;(3)负责赛事奖牌、证书等物料设计及印制;(3)邀请不少于6名中医药领域副⾼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作经验专家担任赛事评委,需提供拟邀评委名单,评委的差旅费⽤及劳务报酬由供应商负责。(⼆)药膳市集供应商承担药膳市集整体搭建及全流程运营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搭建⾯积不⼩于50平⽅⽶的舞台,配套灯光、⾳响、⼤屏等舞台设备;(2)规划不少于40个市集展位,设置多类功能活动区域,组织科普体验、⽂艺展演、互动打卡等特⾊活动;(3)落实展商管理、⻝品安全管控、客流秩序维护,完成市集开市运营、现场保障、撤场清场等全部相关⼯作。(三)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供应商负责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全套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统筹⾏业专家邀约及接待保障⼯作,落实专家劳务报酬、交通、住宿、餐饮安排;(2)完成签到板、合影墙、席位物料、会议流程⼿册等会务物料设计制作;(3)开展现场⾳视频录制、影像资料留存、会场画⾯设计、会议议程落地执⾏等会务⼯作。(四)统⼀配套服务:1.招商拓展:供应商须具备本项⽬涉及的⾏业招商的能⼒及客⼾资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要求提交资源清单及招商合作⽅案。2.媒体宣传:供应商完成活动主视觉、宣传海报设计;在三亚不少于3个商圈投放⼾外⼤屏⼴告;制作赛事主题宣传⽚,撰写公众号及媒体推⽂,开展抖⾳、⼩红书达⼈推⼴,对接不少于3家省级主流媒体进⾏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提交宣传汇总报告。3.安全与应急管理:供应商须开展活动⻛险评估,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活动平稳实施。4.报批报备:供应商须依据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旅等主管部⻔要求,完成活动全部报批报备⼿续。5.场地及现场运维:供应商须统筹本次系列全部活动场地使⽤、搭建物料制作、灯光⾳响部署、现场⼈员组织及活动全周期现场运维。本采购需求为初步计划,最终活动⽇程、⾏程安排,以采购⼈实际确定的安排为准。(五)其他服务要求(1)整体活动须满⾜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2)整体活动须达到本采购⽂件的全部采购需求与执⾏细则要求。(3)整体活动须达到供应商在响应⽂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4)供应商在活动各环节开始,需向采购⼈报备活动流程及活动⽅案,经采购⼈同意后⽅可执⾏ |
-第18⻚-
三、商务要求(以“★”标⽰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 商务要求性质 | 序号 | 商务要求明细 |
| 1 | (1)采购预算:¥***.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2)项⽬地点:海南省三亚市。(4)付款⽅式:根据双⽅签订的合同约定执⾏。(5)服务范围:本项⽬所有服务内容(6)服务要求: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7)服务标准: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8)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算):90⽇历天(9)合同履⾏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通知为准。(10)供应商与采购⼈应严格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办法》财库〔2023〕16号⽂件及满⾜国家、海南省、⾏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11)验收费⽤由供应商⾃⾏承担。(12)本次活动据实结算,最⾼结算⾦额不超过合同总价。 |
其他商务要求
⽆
四.其他事项
1、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
2、异常低价描述;3、其他
⽆
-第19⻚-
第四章⽅评审⽅法
初步评审标准
⼀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详⻅投标⼈须知2.3.1.1)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 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详⻅投标⼈须知2.3.1.1) |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资格承诺函 |
| 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 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详⻅投标⼈须知2.3.1.1) | ⽆重⼤违法记录声明函资格承诺函 |
| 4 | 投标⼈⽆不良信⽤记录。 | 投标⼈⽆不良信⽤记录。(详⻅投标⼈须知2.3.1.2) | 资格承诺函 |
| 5 | 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详⻅供应商须知2.3.1.1) | 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函 |
| 6 | 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资格承诺函 |
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信⽤记录查询 | 在“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没有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为信息记录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 资格承诺函 |
| 2 | 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 资格承诺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20⻚-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 | |||
符合性审查标准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响应⽂件完整性 | 须符合磋商⽂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缺漏。 | 中⼩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封⾯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供应商承诺函其他材料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重⼤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监狱企业的证明⽂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技术参数响应表资格承诺函 |
| 2 | ⽂件要求 | 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承诺函⾃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
| 3 | 响应报价 | 报价须是唯⼀的;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限价 | 商务应答表 |
| 4 | ⽆认定为“响应⽆效”的其他情形 | ⽆认定为“响应⽆效”的其他情形。 | 资格承诺函 |
| 5 | 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算) | 磋商有效期须满⾜供应商须知4.5.1要求。 | 商务应答表资格承诺函 |
| 6 | ⽆串通⾏为的情形 | ⽆串通⾏为的情形(详⻅“第⼆章供应商须知中的第7.3.4条”) | 供应商承诺函 |
| 7 | 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 | 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须满⾜磋商⽂件要求。 | 商务应答表资格承诺函 |
详细评审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66.00分商务部分24.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活动整体⽅案 | 活动整体⽅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主题创意、②议程规划、③活动流程设计、④亮点环节、⑤餐⻝质量及安全保障、⑥现场氛围营造等内容。(1)⽅案涵盖上述6项内容满⾜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6分;(2)上述6项内容缺少⼀项扣6分;每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缺陷是指:内容不适⽤项⽬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盾、不利于项⽬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 | 36.0000 | 主观 | 其他材料 | |
| 赛事⽅案 | 赛事⽅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整赛制流程、②专业评审标准、③应急预案等内容。(1)⽅案涵盖上述3项内容满⾜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2)上述3项内容缺少⼀项扣5分;每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缺陷是指:内容不适⽤项⽬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盾、不利于项⽬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 | 15.0000 | 主观 | 其他材料 | |
| 技术评审 | |||||
-第22⻚-
| 宣传推⼴⽅案 | 赛事⽅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宣传推⼴的实施安排及准备⼯作、②宣传推⼴的形式及范围、③宣传推⼴的媒介平台等内容。(1)⽅案涵盖上述3项内容满⾜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2)上述3项内容缺少⼀项扣5分;每项⽅案存在缺陷的,每个缺陷扣1分,扣完为⽌(缺陷是指:内容不适⽤项⽬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盾、不利于项⽬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3)不提供得0分。 | 15.0000 | 主观 | 其他材料 | |
| 商务评审 | 项⽬业绩 | 2023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业绩,每提供⼀份得5分,最⾼得10分。证明材料:提供项⽬合同关键⻚复印件,合同关键⻚需体现项⽬内容、采购单位等的关键信息,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清晰体现为同类项⽬的,则不得分。 | 10.0000 | 客观 | 其他材料 |
| 主要⼈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本项⽬主要⼈员的专业、结构配备合理,且不少于以下服务⽅向:项⽬总负责⼈、后勤保障、活动策划、会务执⾏、技术与设备保障、礼宾接待、安保应急,以上服务⽅向相关⼈员配备⻬全得14分,每⼀服务⽅向相关⼈员配备缺失则扣2分,扣完为⽌。证明材料:提供项⽬组成员⾝份证、2026年任意1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项⽬主要⼈员配备情况表及项⽬主要⼈员简历,且须在表中填⼊⼈员的拟任职务。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 14.0000 | 客观 | 其他材料 | |
-第23⻚-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合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合计响应报价 | 0.0000 | 客观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 |
| 价格评审 | 合计 |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例=投标报价×扣除⽐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例)。 | 10.0000 | 客观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 |
价格扣除
| 序号 |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 适⽤情形⽤ | 扣除⽐例⽐(C1)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 | 投标⼈或者联合体均为⼩型、微型企业 | 10.00% | 1、对⼩、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例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微企业的扣除⽐例执⾏。3、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残疾⼈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型、微型企业,按⼩微企业的扣除⽐例执⾏。 | 开标(报价)⼀览表 |
-第25⻚-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本⽂
详⻅附件:“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合同模板.docx
-第26⻚-
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
响应⽂件格式⽂
详⻅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HNMC-2026-063
项⽬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采购包:1(“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 1 | “2026年三亚市第⼆届药膳⼤赛”活动服务 | 1.00项 | ***元 | {供应商响应}元 | 总价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合计: | |||||||
| 低价异常⻛险提⽰:为促进项⽬价格充分竞争,保证项⽬顺利进⾏,建议提前准备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若你公司被认定为异常低价的,将由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评审现场⽆法提供上述说明及材料的,你公司将承担不利后果。 | |||||||
⽇期:
年⽉⽇
详⻅附件:封⾯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
详⻅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详⻅附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
详⻅附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
详⻅附件:⾃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
详⻅附件:供应商承诺函
详⻅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附件:其他材料
-第27⻚-
详⻅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附件:资格承诺函
响应⽂件格式补充说明,⽂
重要提⽰: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
⽂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设计。
-第28⻚-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须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合计”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报价是包括本项目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的总报价。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商务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 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 响应情况说明(+/=/-)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3.请在“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三亚市阳光招采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项目编号:HNMC-2026-063采购人:三亚市中医院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电子采购活动须知电子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采购活动。一、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1.1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1.2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1.3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1.4供应商需确保在开启时证书或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证书或电子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供应商数字证书或电子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制作、密封2.1供应商应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2.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2.4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3、响应文件递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平台,且取得投标(响应)回执。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3.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传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文件响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5、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5.1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签署。5.2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响应无效。5.3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无效。二、计算机辅助开启方法1、开启1.1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留存,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开启。1.2现场网上方式(供应商需到现场)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响应文件,电子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进行。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视为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用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的。(5)使用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6)供应商因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三、特殊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1、平台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实施的;3、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受三亚市中医院的委托,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MC-2026-0632.项目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80,000.00元陆拾捌万元整5.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元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本国产品建议成本占比(%)不涉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2.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磋商文件(登录平台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3.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平台以下载方式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五、开启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注:以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https://ggzy.hainan.gov.cn/ggzy/syggzy/)。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4.请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三亚市中医院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06号邮编:572000联系人:***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邮编:570100联系人:***联系电话:***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特别提示:本表与响应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8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评审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四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6.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含税金额共计¥1047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肆佰柒拾玖元整)收取代理费用。8.成交结果公告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syzdprocurement.com/。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组织10.是否召开启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是否允许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2.成交人确认方式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13.成交候选人数量采购包1:3名14.成交人数量采购包1:1名15.质疑方式书面方式(详见第二章第9.4条)16.其他说明无17.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二、总则2.1术语说明2.1.1“采购机构”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1.2“采购单位”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2.1.3“供应商”指按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磋商文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2.1.4“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1.5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1.6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2.2适用范围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3合格的供应商2.3.1供应商资格条件2.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1.2满足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除2.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特定资格审查。2.3.2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4磋商费用2.4.1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2.4.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5现场考察、答疑会2.5.1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2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2.5.4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2.5.5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6遵循标准2.6.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是其他语言,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2.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磋商文件3.1磋商文件的组成3.1.1磋商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3.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1.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文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获得文件补全。3.2.2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以法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网址详见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3.2.3当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2.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2.5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写明。四、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组成4.1.1供应商应按不同采购包分别编制响应文件。4.1.2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报价4.2.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3磋商保证金4.3.1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4.3.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4.3.2.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4.3.2.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4.3.2.3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4.3.2条第4.3.2.1、4.3.2.2点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3.3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4.4.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向采购人、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5磋商有效期4.5.1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详见第二章需求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磋商保证金将在规定期限内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4.6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4.6.1响应文件的编制4.6.1.1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中“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6.1.2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通过平台上传指定格式的响应文件。4.6.1.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身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4.6.1.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4.6.1.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4.6.1.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而且合法有效,并需加盖单位公章。4.6.1.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表达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工程清单、技术方案、方法和措施,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说明材料。4.6.1.8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4.6.2响应文件签署4.6.2.1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用单位公章。4.6.3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4.6.4磋商文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若有)、《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文件需单位加盖公章。4.6.5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除了需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6.6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逐页盖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的递交5.1.1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5.1.2递交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上传.标书格式)。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其响应无效。5.1.3逾期上传或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4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文件递交时间,文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告或书面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5.2修改与重投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响应文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5.2.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六、磋商6.1磋商时间和地点6.1.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6.1.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磋商时间(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6.1.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6.1.4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磋商形式、磋商时间组织磋商。开启会的主持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启活动。6.1.5本项目的开启环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或者远程参加开启会。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需提前在平台中下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启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启过程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6供应商到现场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并代表供应商进行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6.1.7出席磋商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6.1.8文件解密时间:开启时开始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将被视作无效。(注:以上6.1.1、6.1.4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行。)6.2磋商程序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主持人宣布开启会须知,然后由供应商人代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参加现场开启会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2)参加现场开启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对开启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启结果进行签章确认。(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启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予以认可。(4)若供应商未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启会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详见6.4项规定)。(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7)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8)供应商根据每轮磋商要求,修改并递交其响应文件以响应磋商。(9)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审。(10)磋商小组推荐成交顺序,提交评审报告,评审结束。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供应商本次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提交的;(2)相关人员未按时进行磋商签到的;(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有效证明资料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不按要求填写报价表等;(10)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串通行为的情形的;(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4信用记录查询6.4.1评审小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4.2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4.3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七、评审7.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独立履行磋商小组职责。7.2原则和方法7.2.1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7.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7.2.3评审过程分为文件初审、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磋商、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2.4评审过程中的一些约定事项:(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4)评审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7.3初步评审7.3.1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依次进行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无效。7.3.2磋商小组将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独立判断,而不需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7.3.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行为,其响应无效,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7.4澄清、说明、补正7.4.1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4.2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7.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7.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4.5未按7.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5磋商7.5.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7.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文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须以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5.3最后报价7.5.3.1磋商文件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除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7.5.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3.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以上7.5.3.1条、7.5.3.2条、7.5.3.3条,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6综合评审7.6.1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7.6.2磋商小组将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6.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7.6.3.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目的,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6.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6.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7.6.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6.6磋商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6.6.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6.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6.6.4对磋商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性处理;7.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7.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7.1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情况及磋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顺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7.7.2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响应价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7.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7.8.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确认结果,在“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7.8.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排序重新公告成交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确保公正性。7.8.4如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合同授予8.1成交通知8.1.1根据确定的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8.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1.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8.2履约保证8.2.1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帐号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8.2.2成交供应商不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8.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签订合同8.3.1合同签订周期: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8.3.2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3.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3.4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九、监督9.1适用法规9.1.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9.2信息发布9.2.1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一发布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供应商可从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9.3纪律要求9.3.1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3.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未成交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9.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未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9.3.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评审活动,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4质疑处理9.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9.4.3质疑函的递交递交方式及所需证件:质疑人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并附平台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加盖公章。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邮编:5701009.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投诉9.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其它10.1不良行为10.1.1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等行为的;(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高或过低报价行为的;(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的;(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5)有其他违反行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6)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的;10.2磋商控制价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额为磋商控制价。10.3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要求落实《海南省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工作任务,依托三亚市作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契机,充分挖掘海南南药、黎药特色资源,推动中医药文化和旅游康养、餐饮消费深度融合,拟组织开展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系列活动。采购标的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8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1.00680,00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报价设置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项元680,000.00总价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活动服务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2026 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系列活动拟定于 2026 年下旬在三亚市重点商圈举办,本次采购为系列活动全流程执行服务,包含药膳大赛、药膳市集、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三大板块,具体采购需求如下:一、活动名称2026年三亚市第二届药膳大赛二、活动时间拟定2026年下旬三、活动地点拟于三亚市重点商圈内四、采购要求(一)药膳大赛供应商负责药膳大赛全流程落地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邀约不少于40支参赛队伍,围绕中医元素、节气养生、常见病证等主题,采用海南道地药材开展药膳现场制作、作品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及颁奖等赛事工作;(2)完成赛场氛围布置、选手签到区布设,提供赛事操作台、全套厨具、基础调味料等配套物资;(3)负责赛事奖牌、证书等物料设计及印制;(3)邀请不少于6名中医药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家担任赛事评委,需提供拟邀评委名单,评委的差旅费用及劳务报酬由供应商负责。(二)药膳市集供应商承担药膳市集整体搭建及全流程运营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搭建面积不小于50 平方米的舞台,配套灯光、音响、大屏等舞台设备;(2)规划不少于40个市集展位,设置多类功能活动区域,组织科普体验、文艺展演、互动打卡等特色活动;(3)落实展商管理、食品安全管控、客流秩序维护,完成市集开市运营、现场保障、撤场清场等全部相关工作。(三)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供应商负责药膳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全套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统筹行业专家邀约及接待保障工作,落实专家劳务报酬、交通、住宿、餐饮安排;(2)完成签到板、合影墙、席位物料、会议流程手册等会务物料设计制作;(3)开展现场音视频录制、影像资料留存、会场画面设计、会议议程落地执行等会务工作。(四)统一配套服务:1.招商拓展: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招商的能力及客户资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交资源清单及招商合作方案。2.媒体宣传:供应商完成活动主视觉、宣传海报设计;在三亚不少于3个商圈投放户外大屏广告;制作赛事主题宣传片,撰写公众号及媒体推文,开展抖音、小红书达人推广,对接不少于3家省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提交宣传汇总报告。3.安全与应急管理:供应商须开展活动风险评估,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活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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