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中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5年***1月24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ZB-2***25-***2-1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ZCZB-2***25-***2-1):
无元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我市吉阳区,项目范围东至榆亚路,西至凤凰岭景区边界,南至半山首府,北至大安岭路。项目区域内以村民老旧房屋为主,配套设施落后,功能配套不全,尤其是供配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当地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非常强烈且十分迫切。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吉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24年第21次“两重一大”会议纪要)[2***24]152号内容。依据《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工作指引》(三住建〔2***23〕652号)、《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三府〔2***22〕264号)及《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秉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城市更新理念,为提升三亚市城市品质,及时消除严重安全隐患,经三亚市政府同意,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三亚榆红片区进行城市更新。为此,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对项目名称为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编号:HNZC-2***25-***2-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2.2 项目编号:HNZC-2***25-***2-1;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招标单位: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2.5 服务期限:从取得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至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全部房屋搬迁补偿、清表、片区开发、安置房及公服设施配建等工作完成;
2.6 项目内容及分工:
1.项目范围: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三亚市中心城区东部区域,项目范围东至榆亚路,西至凤凰岭景区边界,南至半山首府,北至大安岭路。
2.1 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更新区域内主要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少量国有用地,占地面积共计1532.88亩,其中:1341亩为集体用地,其他191.88亩为国有用地。(各类土地最终面积以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2.2 房屋现状
项目更新范围现有1259栋房屋,涉及搬迁1343户,现状待拆建筑面积42.6967万㎡,其中:原籍及外出工作人员1***93户,建筑面积约为36.7881万㎡,第六类人员17***户,建筑面积约为3.3736万㎡,外来人员8***户,建筑面积约为2.535万㎡。(各类房屋最终面积以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2.3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现状
2.3.1内部交通现状
现行控制性规划中,榆亚路、榆红路已经建成,大安岭路未修通,道路骨架尚未形成,片区内以村庄道路为主。城市道路密度较低且多为断头路,整体道路未成系统,道路宽度较窄,交通不顺畅。
2.3.2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区域内配套设施服务主要依托周边城区,内部配套设施不足,仅有榆红村委会、榆红小学、三亚精神康复医院(私立)、榆红幼儿园、博雅幼儿园等5处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教育、休闲、健身、娱乐等公共设施严重缺乏。
2.7 招标范围: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3.运作模式及投资收入来源
根据《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三府〔2***22〕264号)和《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
3.1 实施主体作为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融资与市场化运营主体,主导榆红片区城市更新区域市场化整体开发,按照项目“投融建管营”五位一体运作,并最终实现投入返还和收益。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融资。
合同履行期限: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ZCZB-2***25-***2-1):
从取得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至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全部房屋搬迁补偿、清表、片区开发、安置房及公服设施配建等工作完成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 3.2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保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24年度尚未出具,则提供2***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内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5 投标人投资要求:投标人承诺根据开发建设需要和属地化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标人在吉阳区范围内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中标人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与吉阳区政府指定的政府平台公司,一同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在项目公司占股比例为99%,吉阳区政府平台公司占股比例为1%,项目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投,并签订《股权合作协议》。中标人向吉阳区人民政府出具书面函件,明确由项目公司承接并继续履行《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协议书》中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吉阳区人民政府出具《实施主体认定书》,确认由项目公司作为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5年***1月***3日23时4***分至2***25年***1月11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5年***1月24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1(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实施主体选定方式:本次招标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1家。
2.风险揭示
2.1 项目拆迁风险,补偿风险,涉农阻工风险,资料整理不全风险,验收风险,备案风险,入库风险,政策变化风险,历史遗留问题,及投资风险等风险皆由中标实施主体承担。
2.2 中标实施主体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按照《项目实施协议》规定,如中标实施主体发生违约,吉阳区人民政府履行协议权力解除《项目实施协议》,按照中标实施主体的实际投入进行清算。
2.4 中标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标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但招标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不得成为中标实施主体免除其履约责任的理由。
2.5 中标实施主体应充分领会如无法按期完成约定的指标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违约金)。
3.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25年1月24日***9时******分
3.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25年1月24日***9时******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支付或电子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等媒介上发布。
5.其他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A1栋2楼
联系方式:1777687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秀街1号金海广场4栋18***1
联系方式:***898-652***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898-652***1161
4.招投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部门: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898-88715233
项目概况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5年***1月24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ZB-2***25-***2-1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ZCZB-2***25-***2-1):
无元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我市吉阳区,项目范围东至榆亚路,西至凤凰岭景区边界,南至半山首府,北至大安岭路。项目区域内以村民老旧房屋为主,配套设施落后,功能配套不全,尤其是供配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当地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非常强烈且十分迫切。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吉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24年第21次“两重一大”会议纪要)[2***24]152号内容。依据《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工作指引》(三住建〔2***23〕652号)、《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三府〔2***22〕264号)及《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秉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城市更新理念,为提升三亚市城市品质,及时消除严重安全隐患,经三亚市政府同意,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三亚榆红片区进行城市更新。为此,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对项目名称为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编号:HNZC-2***25-***2-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2.2 项目编号:HNZC-2***25-***2-1;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招标单位: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2.5 服务期限:从取得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至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全部房屋搬迁补偿、清表、片区开发、安置房及公服设施配建等工作完成;
2.6 项目内容及分工:
1.项目范围: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三亚市中心城区东部区域,项目范围东至榆亚路,西至凤凰岭景区边界,南至半山首府,北至大安岭路。
2.1 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更新区域内主要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少量国有用地,占地面积共计1532.88亩,其中:1341亩为集体用地,其他191.88亩为国有用地。(各类土地最终面积以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2.2 房屋现状
项目更新范围现有1259栋房屋,涉及搬迁1343户,现状待拆建筑面积42.6967万㎡,其中:原籍及外出工作人员1***93户,建筑面积约为36.7881万㎡,第六类人员17***户,建筑面积约为3.3736万㎡,外来人员8***户,建筑面积约为2.535万㎡。(各类房屋最终面积以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2.3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现状
2.3.1内部交通现状
现行控制性规划中,榆亚路、榆红路已经建成,大安岭路未修通,道路骨架尚未形成,片区内以村庄道路为主。城市道路密度较低且多为断头路,整体道路未成系统,道路宽度较窄,交通不顺畅。
2.3.2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区域内配套设施服务主要依托周边城区,内部配套设施不足,仅有榆红村委会、榆红小学、三亚精神康复医院(私立)、榆红幼儿园、博雅幼儿园等5处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教育、休闲、健身、娱乐等公共设施严重缺乏。
2.7 招标范围: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3.运作模式及投资收入来源
根据《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三府〔2***22〕264号)和《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
3.1 实施主体作为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融资与市场化运营主体,主导榆红片区城市更新区域市场化整体开发,按照项目“投融建管营”五位一体运作,并最终实现投入返还和收益。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融资。
合同履行期限: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ZCZB-2***25-***2-1):
从取得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至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全部房屋搬迁补偿、清表、片区开发、安置房及公服设施配建等工作完成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 3.2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保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24年度尚未出具,则提供2***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内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5 投标人投资要求:投标人承诺根据开发建设需要和属地化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标人在吉阳区范围内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中标人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与吉阳区政府指定的政府平台公司,一同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在项目公司占股比例为99%,吉阳区政府平台公司占股比例为1%,项目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投,并签订《股权合作协议》。中标人向吉阳区人民政府出具书面函件,明确由项目公司承接并继续履行《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协议书》中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吉阳区人民政府出具《实施主体认定书》,确认由项目公司作为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5年***1月***3日23时4***分至2***25年***1月11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5年***1月24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1(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实施主体选定方式:本次招标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1家。
2.风险揭示
2.1 项目拆迁风险,补偿风险,涉农阻工风险,资料整理不全风险,验收风险,备案风险,入库风险,政策变化风险,历史遗留问题,及投资风险等风险皆由中标实施主体承担。
2.2 中标实施主体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2.3 按照《项目实施协议》规定,如中标实施主体发生违约,吉阳区人民政府履行协议权力解除《项目实施协议》,按照中标实施主体的实际投入进行清算。
2.4 中标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标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但招标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不得成为中标实施主体免除其履约责任的理由。
2.5 中标实施主体应充分领会如无法按期完成约定的指标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违约金)。
3.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25年1月24日***9时******分
3.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25年1月24日***9时******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支付或电子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等媒介上发布。
5.其他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A1栋2楼
联系方式:1777687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秀街1号金海广场4栋18***1
联系方式:***898-652***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898-652***1161
4.招投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部门: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898-88715233
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