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2025年信息港、枢纽楼消防能力提升等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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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海口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信息港、枢纽楼消防能力提升等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信息港、枢纽楼消防能力提升等服务项目(标段编号:HIBBFA20250604001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2025年信息港、枢纽楼消防能力提升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拟定本次询比项目。本项目为单项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价款为5600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为336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成本性支出。
    1.1.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中国电信考核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1.3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1.4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1.1.5公开询比(综合评分办法)。
    1.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拟采购2025年信息港、枢纽楼消防能力提升等服务,服务范围包含信息港、枢纽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管理、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自身建设管理等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 1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6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信息港、枢纽楼消防能力提升等服务项目
/
-/
560000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海南省海口市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6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1.6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置8名消防监控员,消防监控员具有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或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及2025年2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如人员的社保为关联单位或专业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纳情况,需同时提供关联单位或专业人事代理机构名称的社保缴费证明及相关证明关联单位或专业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纳社保人员与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或雇佣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2.1.7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52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六运五街52号
邮    编:
570105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王晶   谢聪   杨仁良  徐贤忠
电    话:
***
电    话:
18089814047    1550896684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yjlhnzb@163.com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http://www.gzhyjl.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7443 9001 8260 0092 196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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