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乐东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宏建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HJC-2025-025
1.2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5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岐雅苑南区3栋A单元2601室。
3.3方式:现场购买,由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7.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
联 系方 式:0898-3215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宏建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岐雅苑南区3栋A单元2601室
联 系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岐雅苑南区3栋A单元2601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HJC-2025-025
1.2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5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岐雅苑南区3栋A单元2601室。
3.3方式:现场购买,由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7.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中学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
联 系方 式:0898-3215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宏建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岐雅苑南区3栋A单元2601室
联 系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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