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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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东方市 | 采购单位 | 东方市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方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方市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
采集供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东方市教育局。
三、项目内容:为东方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实行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全程溯源的管理模式,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依法依规、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采集供。
四、工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询问、质疑、投诉和组织开标评审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上费用均由招投标代理商向每一家中标供应商收取。
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上述2个平台的信息查询截图)。
3.具备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人员,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能够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后续服务(提供人员证书)。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规章制度文件和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各网站查询页截图和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7.熟悉教育领域或大宗食材采购相关招标代理业务者优先考虑。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并密封,封皮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或邮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2.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提供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5名或以上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提供相关人员在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5.报价函(按下浮率报价,应注明报价下浮率及下浮后报价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独一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详细的代理费用合理明细或本次代理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
八、招标代理费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元。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招标代理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九、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内进行现场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康福路东方市教育局305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03:00-06:00)。
联系人:***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98-25526633
东方市教育局
2026年1月7日
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
采集供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东方市教育局。
三、项目内容:为东方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实行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全程溯源的管理模式,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依法依规、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采集供。
四、工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询问、质疑、投诉和组织开标评审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上费用均由招投标代理商向每一家中标供应商收取。
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上述2个平台的信息查询截图)。
3.具备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人员,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能够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后续服务(提供人员证书)。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规章制度文件和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各网站查询页截图和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7.熟悉教育领域或大宗食材采购相关招标代理业务者优先考虑。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并密封,封皮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或邮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2.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提供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5名或以上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提供相关人员在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5.报价函(按下浮率报价,应注明报价下浮率及下浮后报价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独一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详细的代理费用合理明细或本次代理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
八、招标代理费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元。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招标代理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九、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内进行现场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康福路东方市教育局305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03:00-06:00)。
联系人:***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98-25526633
东方市教育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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