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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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三亚椰鹿菜篮子产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NDY-202603-04
二、项目名称: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工程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文珏、林书武、张昌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代理报酬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琼价费管[2011]255文件和根据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三发改招概备〔2016〕102号)为收费依据。代理服务费为:2800.00元,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80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平台服务费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海南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海南云港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39280188000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三亚解放一路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17516222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椰鹿菜篮子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师部农场路70号三亚椰鹿菜篮子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金濂路6号金盘雅苑文雅居C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愉乐
电话:******
海南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二、项目名称: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1#主楼32层 | 486,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工程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45日历天 | 王新潮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67666/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琼24614150615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琼建安B(2023)0000428 | 486,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文珏、林书武、张昌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代理报酬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琼价费管[2011]255文件和根据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三发改招概备〔2016〕102号)为收费依据。代理服务费为:2800.00元,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三亚民生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80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平台服务费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海南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海南云港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39280188000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三亚解放一路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17516222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椰鹿菜篮子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师部农场路70号三亚椰鹿菜篮子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金濂路6号金盘雅苑文雅居C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愉乐
电话:******
海南鼎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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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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