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的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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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东方市 | 采购单位 |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关于2026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的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东方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提升港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中心拟开展2026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支持服务进行公开选聘。
一、服务内容
配合我中心开展2026年度港口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对东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取得合法经营证件的港航经营企业和服务业、辅助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须依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港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等。
(一)配合我中心开展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含复查),每次检查(含复查)须安排具有港口、消防、安全或其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包括:
1.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通用技术规程》,对辖区内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消防),全年覆盖工作指南及技术规程所有检查内容;
2.依据《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危险、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包括消防),全年覆盖以上考评实施细则所有检查内容;
3.对持有《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码头企业开展港口设施保安的检查,上、下半年检查及复查各1次;
4.对港口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上、下半年检查及复查各一次;
5.配合上级部门要求,在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6.根据行业的新标准、新规范、新政策的变化及上级的新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调整检查依据及内容。
(二)根据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情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两个月形成一次阶段性安全检查报告,第三次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半年安全检查报告,全年检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年安全检查报告。
(三)组织我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和岛内其他市县港口交流学习。
(四)应我中心工作要求提供快速的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二、报名条件
(一)资质方面
需在交通运输部备案,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港口营运一级评价机构资质。
(二)业绩方面
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作为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业绩至少1个,提供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业绩至少1个。
(三)技术服务人员方面
具备专职管理人员且需有至少5名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四)其他方面
1.具有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社团组织及法定代表人3年内未被列入政府、行业黑名单或1年内未被列入政府、行业公布的不良信息名录,社会信誉良好。
3.与所检查的港口经营人无利害关系。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完成期限
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四、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为***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5%(含),超过有效报价范围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投标人及业务简介;
(二)投标人及驻琼机构(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相关资质文件;
(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技术部分、签字、时间页及颁发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等复印件,时间期限以签订时间为准;
(六)参与检查、技术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社保、业绩等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及驻琼机构(如有)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八)服务内容各项检查工作方案、检查项目清单;
(九)报价表明细。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并胶装成册,到现场报名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交社保证明和身份证核验,报价函独立密封,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s://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sjtj/xxgkml/)上发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机构将投标材料按顺序装订后,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11号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港航室,未参加现场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三)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根据投标情况等选定第三方机构,具体评审方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2,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不影响选聘工作。联系人:***,***。
七、发布公告媒体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1.初步审查表
2.详细评审表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
关于2026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的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东方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提升港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中心拟开展2026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支持服务进行公开选聘。
一、服务内容
配合我中心开展2026年度港口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对东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取得合法经营证件的港航经营企业和服务业、辅助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须依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港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等。
(一)配合我中心开展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含复查),每次检查(含复查)须安排具有港口、消防、安全或其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包括:
1.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通用技术规程》,对辖区内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消防),全年覆盖工作指南及技术规程所有检查内容;
2.依据《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危险、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包括消防),全年覆盖以上考评实施细则所有检查内容;
3.对持有《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码头企业开展港口设施保安的检查,上、下半年检查及复查各1次;
4.对港口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上、下半年检查及复查各一次;
5.配合上级部门要求,在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6.根据行业的新标准、新规范、新政策的变化及上级的新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调整检查依据及内容。
(二)根据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情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两个月形成一次阶段性安全检查报告,第三次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半年安全检查报告,全年检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年安全检查报告。
(三)组织我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和岛内其他市县港口交流学习。
(四)应我中心工作要求提供快速的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二、报名条件
(一)资质方面
需在交通运输部备案,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港口营运一级评价机构资质。
(二)业绩方面
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作为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业绩至少1个,提供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业绩至少1个。
(三)技术服务人员方面
具备专职管理人员且需有至少5名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四)其他方面
1.具有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社团组织及法定代表人3年内未被列入政府、行业黑名单或1年内未被列入政府、行业公布的不良信息名录,社会信誉良好。
3.与所检查的港口经营人无利害关系。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完成期限
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四、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为***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5%(含),超过有效报价范围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投标人及业务简介;
(二)投标人及驻琼机构(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相关资质文件;
(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技术部分、签字、时间页及颁发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等复印件,时间期限以签订时间为准;
(六)参与检查、技术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社保、业绩等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及驻琼机构(如有)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八)服务内容各项检查工作方案、检查项目清单;
(九)报价表明细。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并胶装成册,到现场报名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交社保证明和身份证核验,报价函独立密封,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s://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sjtj/xxgkml/)上发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机构将投标材料按顺序装订后,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11号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港航室,未参加现场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三)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根据投标情况等选定第三方机构,具体评审方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2,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不影响选聘工作。联系人:***,***。
七、发布公告媒体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1.初步审查表
2.详细评审表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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