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技术修正批前公示
【招标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技术修正批前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乐东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
技术修正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了保障黄流镇及周边区域的供电安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乐东供电局启动了黄流110kV变电站的建设工作,黄流110kV变电站及配套道路选址于黄流镇西部,总用地规模为6787m²,其中供电用地4603m²,城镇村道路用地2184m²。由于黄流110kV变电站及配套道路实施所需建设用地与《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存在偏差,导致黄流110kV变电站建设工作存在障碍,为保障供电站建设,需要对《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用地进行修改。现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十一条等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技术修正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DL-04地块面积由4600m²修改为4603m²,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维持现行控规不变;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由2358m²修改为2184m²。
三、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公示时间:7日(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tj@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
附:附件:相关图纸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9日
技术修正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了保障黄流镇及周边区域的供电安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乐东供电局启动了黄流110kV变电站的建设工作,黄流110kV变电站及配套道路选址于黄流镇西部,总用地规模为6787m²,其中供电用地4603m²,城镇村道路用地2184m²。由于黄流110kV变电站及配套道路实施所需建设用地与《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存在偏差,导致黄流110kV变电站建设工作存在障碍,为保障供电站建设,需要对《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用地进行修改。现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十一条等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力燃气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L-04地块及配套道路技术修正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DL-04地块面积由4600m²修改为4603m²,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维持现行控规不变;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由2358m²修改为2184m²。
三、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地块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 代码 | 用地面积(m²) | 容积率 (≤)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高度 (≤m) | 绿地率 (≥%) | |
| 修改前 | DL-04 | 供电用地 | 1303 | 4600 | 1.0 | 40 | 24 | 10 |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207 | 2358 | — | — | — | — | |
| 新增用地3848㎡ | ||||||||
| 修改后 | DL-04 | 供电用地 | 1303 | 4603 | 1.0 | 40 | 24 | 10 |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207 | 2184 | — | — | — | — | |
| 核减用地4019㎡ | ||||||||
四、公示时间:7日(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tj@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
附:附件:相关图纸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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