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租赁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的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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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昌江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租赁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租赁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的公告(第三次)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3日先后两次发布《关于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租赁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的公告》。截至第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有效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为依法推进采购程序,保障涉案财物妥善保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三次重新组织公开遴选,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放场地要求
所租赁的存放场地必须具备规范完善的车辆停放资质和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的防火防盗设施以及24小时专人安保巡逻等,确保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期间的安全、完好。场地需拥有充足面积与适宜的存放环境,以满足不同类型、数量的暂扣车辆及河砂的集中保管需求。
二、租赁方式及流程
本次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定符合资质条件、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场地进行合作。遴选过程将综合评估场地的硬件设施条件、日常运营管理水平、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及报价合理性等因素,确保选取结果公正、最优。
三、合作期限与监督
合作期限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明确载入合同。合作期间,我局将依据合同约定及管理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对存放场地的保管条件、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场地方应予以配合,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责任与义务
中选的专业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保管责任。因场地方管理不善、安保措施不到位等过错导致暂扣车辆及河砂发生损毁、灭失或其他损失的,场地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报名条件
意向报名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拟用于提供保管服务的场地权属证明或长期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4.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调查表》;
5.以上所有报名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材料封面及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
六、选取方式
1.本次遴选将依法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的,将依法组织后续评选程序。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次采购应予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和执法处理室(2-111室)。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18976180559
联系人:符旭
联系电话:18889784449
特此公告。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调查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5日
关于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租赁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的公告(第三次)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3日先后两次发布《关于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租赁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的公告》。截至第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有效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为依法推进采购程序,保障涉案财物妥善保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三次重新组织公开遴选,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放场地要求
所租赁的存放场地必须具备规范完善的车辆停放资质和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的防火防盗设施以及24小时专人安保巡逻等,确保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期间的安全、完好。场地需拥有充足面积与适宜的存放环境,以满足不同类型、数量的暂扣车辆及河砂的集中保管需求。
二、租赁方式及流程
本次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定符合资质条件、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场地进行合作。遴选过程将综合评估场地的硬件设施条件、日常运营管理水平、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及报价合理性等因素,确保选取结果公正、最优。
三、合作期限与监督
合作期限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明确载入合同。合作期间,我局将依据合同约定及管理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对存放场地的保管条件、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场地方应予以配合,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责任与义务
中选的专业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保管责任。因场地方管理不善、安保措施不到位等过错导致暂扣车辆及河砂发生损毁、灭失或其他损失的,场地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报名条件
意向报名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拟用于提供保管服务的场地权属证明或长期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4.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调查表》;
5.以上所有报名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材料封面及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
六、选取方式
1.本次遴选将依法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的,将依法组织后续评选程序。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次采购应予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和执法处理室(2-111室)。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18976180559
联系人:符旭
联系电话:18889784449
特此公告。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暂扣车辆及河砂存放保管场地调查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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