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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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落实《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海南省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琼农字〔2026〕205号)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农局〔2026〕150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统筹推进粮油与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托管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接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资金规模:2026年省下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500万元,全年计划落地托管服务总面积5万亩。
(二)支持服务作物:统筹粮食保供与农业绿色转型发展,以水稻、番薯、玉米、花生等粮食作物托管服务为核心,同步覆盖西瓜、圣女果等县域特色产业。
(三)重点作业环节:聚焦制约我县农业生产的突出短板,重点支持机耕、机育、机插、机收、病虫害绿色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等生产托管环节。
(四)补助政策标准: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当年累计享受项目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五)支持方式: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按验收合格的实际托管服务面积核算补助,同一服务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六)实施时限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开展托管作业,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县级验收工作。
二、申报需提交全套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一)《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附件1);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材料;
(三)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承诺书》(附件2);
(五)农机设备台账。
三、申报时间、递交地点与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期限:2026年9月5日—2026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递交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农业农村局604室
(三)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遴选评审流程
(一)审核:申报主体按公告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表、信用合规承诺书、经营资质证明、农机设备台账等相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平竞争、规范择优原则开展综合评审,择优选定项目承接服务主体,遴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服务主体签订项目实施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面积、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限、补助标准、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细化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绿色防控等环节的作业标准。服务组织须与服务对象逐一签订服务作业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本辖区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合同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
1.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承诺书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5日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docx
来源:陵水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苏 娟
初审:林晓慧
审核:卢家隆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资金规模:2026年省下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500万元,全年计划落地托管服务总面积5万亩。
(二)支持服务作物:统筹粮食保供与农业绿色转型发展,以水稻、番薯、玉米、花生等粮食作物托管服务为核心,同步覆盖西瓜、圣女果等县域特色产业。
(三)重点作业环节:聚焦制约我县农业生产的突出短板,重点支持机耕、机育、机插、机收、病虫害绿色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等生产托管环节。
(四)补助政策标准: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当年累计享受项目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五)支持方式: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按验收合格的实际托管服务面积核算补助,同一服务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六)实施时限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开展托管作业,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县级验收工作。
二、申报需提交全套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一)《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附件1);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材料;
(三)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承诺书》(附件2);
(五)农机设备台账。
三、申报时间、递交地点与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期限:2026年9月5日—2026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递交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农业农村局604室
(三)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遴选评审流程
(一)审核:申报主体按公告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表、信用合规承诺书、经营资质证明、农机设备台账等相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平竞争、规范择优原则开展综合评审,择优选定项目承接服务主体,遴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服务主体签订项目实施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面积、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限、补助标准、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细化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绿色防控等环节的作业标准。服务组织须与服务对象逐一签订服务作业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本辖区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合同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
1.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承诺书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5日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docx
来源:陵水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苏 娟
初审:林晓慧
审核:卢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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