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投标邀请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2.项目概况:
(1)公司概况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是省委、省政府为建立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融资平台而成立的项目法人单位,于2024年12月并入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营,目前共负责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琼西北供水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等32个重点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前期工作,总投资规模约827亿元。
(2)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
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家新一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海南水网建设规划的骨干工程之一。工程建成后,多年平均从昌化江引水2.7亿立方米,保障三亚市、乐东县和昌江县等3个市县262万人城乡供水、南繁育种基地及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并兼顾改善生态环境。工程总投资104亿元,总工期60个月。工程于2024年10月31日开工,计划2030年7月完工。
(3)牛路岭灌区工程
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新一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海南水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琼海、万宁两市57万亩农田灌溉及21个镇城乡生活和工业用水。工程总投资33.31亿元,总工期50个月。工程于2023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计划2028年2月完工。
(4)琼西北供水工程
琼西北供水工程是“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建设的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也是国务院确定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主要任务为续建松涛西灌区,构建琼西北水资源配置体系,解决农业灌溉和城乡综合用水问题,工程总投资43.56亿元,总工期54个月。工程于2021年7月13日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2月完工。
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招标范围:拍摄制作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4部,并于首批宣传片制作完成后,结合实际对部分水利工程项目开展纪实跟踪拍摄、更新原有宣传片。
服务内容:
(1)拍摄制作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形象宣传片1部,时长不低于6分钟。
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内容需包含公司发展历程、核心业务布局(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重大项目成果、党建品牌成效、团队专业风貌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采用“实景拍摄+素材整合”结合方式,其中实景拍摄需覆盖公司办公场所、重点工程现场、建管部、电站工作场景等,素材整合需筛选公司历史资料、荣誉资质等核心素材。
(2)拍摄制作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3个项目宣传片,每部时长不低于6分钟,共计3部,18分钟。
①纪实跟踪拍摄
根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建设计划,结合项目现场实际进展,开展项目建设纪实跟踪拍摄(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确保完整记录工程建设关键过程。
②已有素材处理
在项目既有宣传视频素材基础上,对现有素材进行重新筛选整合,提取核心镜头,将其融入阶段性宣传片内容。
③项目阶段性宣传片拍摄制作
按照3个项目2026年度建设计划及进度,各制作1部宣传片。
④更新服务
首批宣传片交付后,需持续跟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节点,动态更新工程形象、建设成效、现场实景素材,迭代优化宣传片内容。结合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建设进展,持续提供关键节点拍摄记录服务,并每年对原有项目宣传片进行2次更新,单次更新成片2分钟,更新服务包含现场补拍、素材剪辑、字幕配音、多轮修改等。
4.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公告发布媒介:在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注:如无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须提供企业2025年财务报表。
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取消、暂停状态。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
(4)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禁止参与投标。
(5)未被列入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名单,未被列入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限制期的单位,被列入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③投标人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行政处罚信息”,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证明材料:第(1)-(5)项合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6)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需清晰显示网站的相关信息及时间信息,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实际控制人的截图等能有效证明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知悉:若投标人已被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合作企业灰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尚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次及发包人所属企业在限制期内组织的各类采购活动。投标人应自行核查是否处于集团灰/黑名单限制期;如隐瞒相关情况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办法实施信用惩戒。
(三)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4.4万元。
(四)合同条款和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0分,服务方案45分,商务资信25分。
1.报价得分(3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但大于等于2家的,继续评审。
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服务方案得分(45分):
(1)根据投标人对服务的实施方案及流程进行评分,满分10分;
(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宣传片案例进行评分,从画面效果、色彩质感、文案解说、配乐搭配、叙事逻辑五个维度综合评判,优秀得20~25分,良好得10~20(不含)分,一般得0~10(不含)分,满分25分。
优秀:画面清晰稳定、恢弘大气;色彩自然且富有质感;文案解说精炼贴切、重点突出;配乐与画面协调适配;叙事逻辑连贯,整体观感流畅,可充分理解影片主题。
良好:画面较为清晰但无亮点;色彩表现普通;文案解说平淡;配乐与画面大体匹配;叙事逻辑衔接一般,但不影响观感,可基本理解影片主题。
一般:画面模糊抖动、缺少美感;色彩失真;文案解说生硬或表达不清;配乐与画面不协调;叙事逻辑混乱,难以理解影片主题。
3.商务资信得分(25分):
(1)类似业绩(10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企事业单位形象宣传片或工程类宣传片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加盖公章。
(2)服务团队(9分):
①投标人配备可高效承担本项目摄制任务的专业摄制团队,专业摄制团队至少配备5人,其中文案策划1人、导演(编导)1人、摄影2人、后期剪辑1人,配备齐全得5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
②团队成员每有一个具备相应岗位业绩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岗位相应业绩应满足在广播电视台、网络等企事业媒体播出,或在全国出版、发行、上映。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配置名单、成员简历、作品发表链接及署名页截图复印件。
(3)其他(6分):
承接项目作品荣获过省级以上宣传类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6分。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报价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如有)。
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此处罗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
1.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递交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
2.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并在该时间前不得开启;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投标邀请书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XXX项目投标报价函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XXX投标邀请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元,税率 %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工作。
(一)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二)我方承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己完全理解、确认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基于此做出了不可撤销的报价承诺。
二、如我方中标:
(一)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二)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及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
拍摄制作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海南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为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和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
乙方需完成甲方1部公司宣传片、3部项目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宣传片制作
1.一部公司宣传片
制作1部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宣传片(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内容需包含公司发展历程、核心业务布局(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重大项目成果、党建品牌成效、团队专业风貌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采用“实景拍摄+素材整合”结合方式,其中实景拍摄需覆盖公司办公场所、重点工程现场、建管部、电站工作场景等,素材整合需筛选公司历史资料、荣誉资质等核心素材。时长不低于6分钟。
2.三部项目宣传片
(1)纪实跟踪拍摄
根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建设计划,结合项目现场实际进展,开展项目建设纪实跟踪拍摄,确保完整记录工程建设关键过程。
(2)已有素材处理
在项目既有宣传视频素材基础上,对现有素材进行重新筛选整合,提取核心镜头,将其融入阶段性宣传片内容。
(3)项目阶段性宣传片拍摄制作
按照当前3个项目2026年度建设计划及进度,各制作1部宣传片(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共计3部,每部时长不低于6分钟。
综上,共计制作4部宣传片,时长约24分钟。
(二)项目阶段性更新服务
首批宣传片交付后,需持续跟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节点,动态更新工程形象、建设成效、现场实景素材,迭代优化项目原有宣传片内容。结合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计划2030年7月完工)、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计划2028年2月完工)建设进展,持续提供关键节点拍摄记录服务,并每年对各项目原有宣传片进行至少2次更新,更新周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底。
二、质量要求
(一)画面要求
1.公司形象宣传片:展现专业风貌与团队活力,情感场景柔美流畅、动静相宜;
2.工程项目宣传片:大气恢弘、角度新颖,突出工程结构细节与建设进度,动感画面节奏明快、干净;
(二)配音要求
中文解说(男声),要求激越、厚重、奋进、富有开拓感和纵深感。
(三)艺术风格
文字语言符合水利行业规范及国际风格,画面以“科技感+行业属性”为核心,风格新颖生动、视觉冲击力强;节奏与内容匹配。
(四)色调风格
公司宣传片融入甲方品牌主色调(无特殊规定时参考水利行业蓝色系),适当用暖色形成冷暖对比;工程项目宣传片以蓝、白、灰为主,展现工程磅礴气势;拍摄中适当运用暖色形成冷暖对比,使画面有起伏,有活力,突出重点,虚实结合,追求整体画面的气势和美感。
(五)背景音乐
背景音乐紧跟画面节奏,激越画面选用节奏感强、大气的音乐,从而使片子整体上大气磅礴,富有激情。
(六)验收标准
1.每部宣传片及阶段性更新服务成果提交后,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出具《成果验收单》方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验收时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质量要求和交付时限逐项核对,不符合任一项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或分次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次数不受限制且不额外收费;
3.乙方提交的成果存在重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画面质量、配音、字幕、版权问题,经修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拒绝验收或解除合同;
4.未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成果,不视为交付完成,甲方无需支付对应批次款项,且不计入合同工期。
三、专题宣传片成果提交进度及要求
四、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含工程资料、历史素材、荣誉资质、党建资料等),并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协调公司各工程建管部、职能部门,为乙方实景拍摄提供场地支持与人员配合;
3.收到乙方提交的脚本、初剪片等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4.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经费。
5.在拍摄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对不能胜任拍摄工作或配合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更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成果;对成果的遗漏或错误,需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修改或补充,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2.制定详细拍摄计划(含工程节点跟踪表),提前5个工作日与甲方及相关工程建管部确认拍摄时间;
3.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配备专业的拍摄团队人员。乙方收到甲方提出更换无法胜任拍摄工作人员相关要求后3日内提供继任人员的资源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3日内安排继任的人员接替原拍摄人员工作。
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合同履行中接触的甲方商业信息、技术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至合同终止后3年);
5.拍摄及服务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确保拍摄设备、素材存储设备安全,若发生素材丢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拍摄补录,费用由乙方承担;
7.所使用的背景音乐、字体等素材版权清晰,无侵权风险;若因版权问题引发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9.遵守国家、地方及水利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行承担职业健康安全责任,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和财产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0.乙方应在每部宣传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原始拍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4K/高清原始视频、RAW格式底片、工程源文件、未使用镜头、配音原音、工程时间线等,并保证素材完整、可编辑、无损坏。未移交原始素材或素材损坏、缺失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款项,直至乙方补充完整。
11.乙方及其团队成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拍摄形成的所有影像、录音、文字作品及衍生成果,其著作权及所有相关权利自形成之日起即归甲方所有。
12.乙方应确保合法合规拍摄、制作,若出现侵权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成果(含脚本、素材、成片)用于自身案例展示、投标宣传或对外发布,不得披露甲方为委托方身份,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许可。
五、合同经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承包,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所有乙方服务内容或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总价不变,合同金额: (大写) ,本合同价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金额 元,税率6%。如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双方仅就增值税额按新税率相应调整,不含税合同金额保持不变,合同总价据实增减相应税额,除此之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总价或追加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本协议第三条第1至第4项视频制作服务中,乙方每提交1项成果,需经甲方审核确认,自确认合格并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15%(即每项支付合同总价的15%,四项共计支付合同总价的60%)。第5项跟踪拍摄及视频更新服务中,乙方每提交1项成果,需经甲方审核确认,自确认合格并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第5项共计4次更新,每次支付合同总价的5%,四次共计支付合同总价的20%)。依此方式逐笔支付,直至支付至合同金额约定的95%。甲方每笔款项支付均以对应批次成果通过甲方书面验收为前提。任何一批次成果经甲方审核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对应款项,直至乙方修改合格;由此导致的付款迟延不视为甲方违约。
4.本合同总价中预留5%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5个批次成果均通过验收并全部交付完毕且质保期满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瑕疵、无未决违约及索赔事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发现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从未返质保金中直接抵扣相应补救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质量保质期为半年,自当批次成果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次日起算。
5.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保证发票合法、有效。支付期限自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计算。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乙方的先行义务,因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逾期未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经费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10%;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成果对应批次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委托第三方的费用差额、项目延误损失等)。
3.乙方提交的成果经2次修改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解除合同。甲方选择拒绝验收的,乙方需重新制作,费用自行承担,且每逾期一日按该成果对应批次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委托第三方的费用差额、项目延误损失等)。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约定配备拍摄人员、或未按约定配合更换拍摄人员的,每缺少一名人员扣减应付服务费5000元。逾期不按约定配备或更换拍摄人员超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6.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任一成果超过15个工作日的;(2)乙方将本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3)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程序或丧失履约能力的;(4)乙方严重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未履约部分款项、移交全部已拍摄素材及成果,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承担违约责任。
8.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双方协商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因乙方人员、设备故障、交通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属于不可抗力,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9.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
甲方拥有本合同全部技术成果(含宣传片、脚本、素材等)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发行、展示、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等权利)。甲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剪辑成果,并有权以甲方自己的名义对外授权及就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上述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系排他的、完整的权利,乙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确认放弃就本合同成果主张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一切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甲方使用、修改、剪辑、发布本合同成果时无需另行取得乙方同意,亦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灰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乙方承诺在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履约期间,如乙方发生前述办法规定的应当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列入相应名单,并在名单管理期限内对承包人实施相应的业务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及所属企业后续项目的投标、非招标采购等活动。
乙方知悉并理解上述管理措施可能对其后续业务合作产生的影响,并确认上述管理措施系双方基于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原则达成的合意,乙方不以上述管理措施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损失补偿。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清算事宜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成全部约定职责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廉洁从业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 项目廉洁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 (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合同(合同编号: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反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置。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受托人处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受托人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工程有关工程合同服务内容中材料及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合同服务内容中劳务或材料及设备供应。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服务队伍或为他人谋利。
3、受托人义务
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委托人同时保留建议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的权利。委托人有权根据行为性质单方解除主合同,并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和签订相关合同内进行。
1)本合同有效期为承发包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2)本合同作为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委托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受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2.项目概况:
(1)公司概况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是省委、省政府为建立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融资平台而成立的项目法人单位,于2024年12月并入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营,目前共负责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琼西北供水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等32个重点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前期工作,总投资规模约827亿元。
(2)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
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家新一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海南水网建设规划的骨干工程之一。工程建成后,多年平均从昌化江引水2.7亿立方米,保障三亚市、乐东县和昌江县等3个市县262万人城乡供水、南繁育种基地及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并兼顾改善生态环境。工程总投资104亿元,总工期60个月。工程于2024年10月31日开工,计划2030年7月完工。
(3)牛路岭灌区工程
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新一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海南水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琼海、万宁两市57万亩农田灌溉及21个镇城乡生活和工业用水。工程总投资33.31亿元,总工期50个月。工程于2023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计划2028年2月完工。
(4)琼西北供水工程
琼西北供水工程是“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建设的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也是国务院确定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主要任务为续建松涛西灌区,构建琼西北水资源配置体系,解决农业灌溉和城乡综合用水问题,工程总投资43.56亿元,总工期54个月。工程于2021年7月13日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2月完工。
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招标范围:拍摄制作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4部,并于首批宣传片制作完成后,结合实际对部分水利工程项目开展纪实跟踪拍摄、更新原有宣传片。
服务内容:
(1)拍摄制作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形象宣传片1部,时长不低于6分钟。
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内容需包含公司发展历程、核心业务布局(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重大项目成果、党建品牌成效、团队专业风貌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采用“实景拍摄+素材整合”结合方式,其中实景拍摄需覆盖公司办公场所、重点工程现场、建管部、电站工作场景等,素材整合需筛选公司历史资料、荣誉资质等核心素材。
(2)拍摄制作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3个项目宣传片,每部时长不低于6分钟,共计3部,18分钟。
①纪实跟踪拍摄
根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建设计划,结合项目现场实际进展,开展项目建设纪实跟踪拍摄(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确保完整记录工程建设关键过程。
②已有素材处理
在项目既有宣传视频素材基础上,对现有素材进行重新筛选整合,提取核心镜头,将其融入阶段性宣传片内容。
③项目阶段性宣传片拍摄制作
按照3个项目2026年度建设计划及进度,各制作1部宣传片。
④更新服务
首批宣传片交付后,需持续跟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节点,动态更新工程形象、建设成效、现场实景素材,迭代优化宣传片内容。结合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建设进展,持续提供关键节点拍摄记录服务,并每年对原有项目宣传片进行2次更新,单次更新成片2分钟,更新服务包含现场补拍、素材剪辑、字幕配音、多轮修改等。
4.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公告发布媒介:在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注:如无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须提供企业2025年财务报表。
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取消、暂停状态。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
(4)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禁止参与投标。
(5)未被列入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黑名单,未被列入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限制期的单位,被列入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③投标人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行政处罚信息”,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证明材料:第(1)-(5)项合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6)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需清晰显示网站的相关信息及时间信息,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实际控制人的截图等能有效证明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知悉:若投标人已被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合作企业灰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尚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次及发包人所属企业在限制期内组织的各类采购活动。投标人应自行核查是否处于集团灰/黑名单限制期;如隐瞒相关情况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办法实施信用惩戒。
(三)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4.4万元。
(四)合同条款和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0分,服务方案45分,商务资信25分。
1.报价得分(3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但大于等于2家的,继续评审。
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服务方案得分(45分):
(1)根据投标人对服务的实施方案及流程进行评分,满分10分;
(2)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宣传片案例进行评分,从画面效果、色彩质感、文案解说、配乐搭配、叙事逻辑五个维度综合评判,优秀得20~25分,良好得10~20(不含)分,一般得0~10(不含)分,满分25分。
优秀:画面清晰稳定、恢弘大气;色彩自然且富有质感;文案解说精炼贴切、重点突出;配乐与画面协调适配;叙事逻辑连贯,整体观感流畅,可充分理解影片主题。
良好:画面较为清晰但无亮点;色彩表现普通;文案解说平淡;配乐与画面大体匹配;叙事逻辑衔接一般,但不影响观感,可基本理解影片主题。
一般:画面模糊抖动、缺少美感;色彩失真;文案解说生硬或表达不清;配乐与画面不协调;叙事逻辑混乱,难以理解影片主题。
3.商务资信得分(25分):
(1)类似业绩(10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企事业单位形象宣传片或工程类宣传片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加盖公章。
(2)服务团队(9分):
①投标人配备可高效承担本项目摄制任务的专业摄制团队,专业摄制团队至少配备5人,其中文案策划1人、导演(编导)1人、摄影2人、后期剪辑1人,配备齐全得5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
②团队成员每有一个具备相应岗位业绩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岗位相应业绩应满足在广播电视台、网络等企事业媒体播出,或在全国出版、发行、上映。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配置名单、成员简历、作品发表链接及署名页截图复印件。
(3)其他(6分):
承接项目作品荣获过省级以上宣传类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6分。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报价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如有)。
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此处罗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
1.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递交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
2.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并在该时间前不得开启;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投标邀请书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XXX项目投标报价函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XXX投标邀请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元,税率 %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工作。
(一)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二)我方承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己完全理解、确认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基于此做出了不可撤销的报价承诺。
二、如我方中标:
(一)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二)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及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
拍摄制作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海南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为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和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
乙方需完成甲方1部公司宣传片、3部项目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宣传片制作
1.一部公司宣传片
制作1部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宣传片(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内容需包含公司发展历程、核心业务布局(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重大项目成果、党建品牌成效、团队专业风貌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采用“实景拍摄+素材整合”结合方式,其中实景拍摄需覆盖公司办公场所、重点工程现场、建管部、电站工作场景等,素材整合需筛选公司历史资料、荣誉资质等核心素材。时长不低于6分钟。
2.三部项目宣传片
(1)纪实跟踪拍摄
根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建设计划,结合项目现场实际进展,开展项目建设纪实跟踪拍摄,确保完整记录工程建设关键过程。
(2)已有素材处理
在项目既有宣传视频素材基础上,对现有素材进行重新筛选整合,提取核心镜头,将其融入阶段性宣传片内容。
(3)项目阶段性宣传片拍摄制作
按照当前3个项目2026年度建设计划及进度,各制作1部宣传片(涵盖脚本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共计3部,每部时长不低于6分钟。
综上,共计制作4部宣传片,时长约24分钟。
(二)项目阶段性更新服务
首批宣传片交付后,需持续跟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节点,动态更新工程形象、建设成效、现场实景素材,迭代优化项目原有宣传片内容。结合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计划2030年7月完工)、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计划2028年2月完工)建设进展,持续提供关键节点拍摄记录服务,并每年对各项目原有宣传片进行至少2次更新,更新周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底。
二、质量要求
(一)画面要求
1.公司形象宣传片:展现专业风貌与团队活力,情感场景柔美流畅、动静相宜;
2.工程项目宣传片:大气恢弘、角度新颖,突出工程结构细节与建设进度,动感画面节奏明快、干净;
(二)配音要求
中文解说(男声),要求激越、厚重、奋进、富有开拓感和纵深感。
(三)艺术风格
文字语言符合水利行业规范及国际风格,画面以“科技感+行业属性”为核心,风格新颖生动、视觉冲击力强;节奏与内容匹配。
(四)色调风格
公司宣传片融入甲方品牌主色调(无特殊规定时参考水利行业蓝色系),适当用暖色形成冷暖对比;工程项目宣传片以蓝、白、灰为主,展现工程磅礴气势;拍摄中适当运用暖色形成冷暖对比,使画面有起伏,有活力,突出重点,虚实结合,追求整体画面的气势和美感。
(五)背景音乐
背景音乐紧跟画面节奏,激越画面选用节奏感强、大气的音乐,从而使片子整体上大气磅礴,富有激情。
(六)验收标准
1.每部宣传片及阶段性更新服务成果提交后,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出具《成果验收单》方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验收时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质量要求和交付时限逐项核对,不符合任一项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或分次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次数不受限制且不额外收费;
3.乙方提交的成果存在重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画面质量、配音、字幕、版权问题,经修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拒绝验收或解除合同;
4.未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成果,不视为交付完成,甲方无需支付对应批次款项,且不计入合同工期。
三、专题宣传片成果提交进度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安排 | 计划安排 | 数量(部) | 时长 |
1 | 公司形象宣传片 | 完成1部制作,含实景拍摄与素材整合、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 | 2026年第四季度提交 | 1 | 6分钟 |
2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宣传片 | 完成1部制作,含实景拍摄、素材整合、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完成1部简要版宣传片制作。 | 2027年第一季度提交 | 1 | 6分钟 |
3 | 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项目宣传片 | 完成1部制作,含实景拍摄、素材整合、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完成1部简要版宣传片制作。 | 2027年第一季度提交 | 1 | 6分钟 |
4 | 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项目宣传片 | 完成1部制作,含实景拍摄、素材整合、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完成1部简要版宣传片制作。 | 2026年第四季度提交 | 1 | 6分钟 |
5 | 项目跟踪拍摄及宣传片更新服务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2027年-2028年内至少完成3次内容更新,单次更新成片2分钟。 | 2027年第四季度、2028年第二季度、2028年第四季度提交 | 3 | 6分钟 |
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2027年-2028年内至少完成1次内容更新,单次更新成片2分钟。 | 2027年第四季度提交 | 1 | 2分钟 | ||
合计 | 8 | 32分钟 | |||
四、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含工程资料、历史素材、荣誉资质、党建资料等),并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协调公司各工程建管部、职能部门,为乙方实景拍摄提供场地支持与人员配合;
3.收到乙方提交的脚本、初剪片等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4.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经费。
5.在拍摄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对不能胜任拍摄工作或配合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更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成果;对成果的遗漏或错误,需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修改或补充,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2.制定详细拍摄计划(含工程节点跟踪表),提前5个工作日与甲方及相关工程建管部确认拍摄时间;
3.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配备专业的拍摄团队人员。乙方收到甲方提出更换无法胜任拍摄工作人员相关要求后3日内提供继任人员的资源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3日内安排继任的人员接替原拍摄人员工作。
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合同履行中接触的甲方商业信息、技术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至合同终止后3年);
5.拍摄及服务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确保拍摄设备、素材存储设备安全,若发生素材丢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拍摄补录,费用由乙方承担;
7.所使用的背景音乐、字体等素材版权清晰,无侵权风险;若因版权问题引发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9.遵守国家、地方及水利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行承担职业健康安全责任,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和财产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0.乙方应在每部宣传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原始拍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4K/高清原始视频、RAW格式底片、工程源文件、未使用镜头、配音原音、工程时间线等,并保证素材完整、可编辑、无损坏。未移交原始素材或素材损坏、缺失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款项,直至乙方补充完整。
11.乙方及其团队成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拍摄形成的所有影像、录音、文字作品及衍生成果,其著作权及所有相关权利自形成之日起即归甲方所有。
12.乙方应确保合法合规拍摄、制作,若出现侵权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成果(含脚本、素材、成片)用于自身案例展示、投标宣传或对外发布,不得披露甲方为委托方身份,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许可。
五、合同经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承包,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所有乙方服务内容或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总价不变,合同金额: (大写) ,本合同价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金额 元,税率6%。如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双方仅就增值税额按新税率相应调整,不含税合同金额保持不变,合同总价据实增减相应税额,除此之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总价或追加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本协议第三条第1至第4项视频制作服务中,乙方每提交1项成果,需经甲方审核确认,自确认合格并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15%(即每项支付合同总价的15%,四项共计支付合同总价的60%)。第5项跟踪拍摄及视频更新服务中,乙方每提交1项成果,需经甲方审核确认,自确认合格并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第5项共计4次更新,每次支付合同总价的5%,四次共计支付合同总价的20%)。依此方式逐笔支付,直至支付至合同金额约定的95%。甲方每笔款项支付均以对应批次成果通过甲方书面验收为前提。任何一批次成果经甲方审核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对应款项,直至乙方修改合格;由此导致的付款迟延不视为甲方违约。
4.本合同总价中预留5%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5个批次成果均通过验收并全部交付完毕且质保期满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瑕疵、无未决违约及索赔事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发现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从未返质保金中直接抵扣相应补救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质量保质期为半年,自当批次成果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次日起算。
5.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保证发票合法、有效。支付期限自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计算。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乙方的先行义务,因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逾期未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经费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10%;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成果对应批次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委托第三方的费用差额、项目延误损失等)。
3.乙方提交的成果经2次修改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解除合同。甲方选择拒绝验收的,乙方需重新制作,费用自行承担,且每逾期一日按该成果对应批次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委托第三方的费用差额、项目延误损失等)。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约定配备拍摄人员、或未按约定配合更换拍摄人员的,每缺少一名人员扣减应付服务费5000元。逾期不按约定配备或更换拍摄人员超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6.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任一成果超过15个工作日的;(2)乙方将本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3)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程序或丧失履约能力的;(4)乙方严重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未履约部分款项、移交全部已拍摄素材及成果,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承担违约责任。
8.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双方协商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因乙方人员、设备故障、交通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属于不可抗力,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9.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
甲方拥有本合同全部技术成果(含宣传片、脚本、素材等)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发行、展示、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等权利)。甲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剪辑成果,并有权以甲方自己的名义对外授权及就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上述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系排他的、完整的权利,乙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确认放弃就本合同成果主张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一切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甲方使用、修改、剪辑、发布本合同成果时无需另行取得乙方同意,亦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灰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乙方承诺在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履约期间,如乙方发生前述办法规定的应当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列入相应名单,并在名单管理期限内对承包人实施相应的业务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及所属企业后续项目的投标、非招标采购等活动。
乙方知悉并理解上述管理措施可能对其后续业务合作产生的影响,并确认上述管理措施系双方基于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原则达成的合意,乙方不以上述管理措施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损失补偿。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清算事宜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成全部约定职责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廉洁从业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 项目廉洁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 (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合同(合同编号: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反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置。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受托人处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受托人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工程有关工程合同服务内容中材料及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合同服务内容中劳务或材料及设备供应。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服务队伍或为他人谋利。
3、受托人义务
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委托人同时保留建议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的权利。委托人有权根据行为性质单方解除主合同,并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和签订相关合同内进行。
1)本合同有效期为承发包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2)本合同作为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委托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受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